证监会搞出了一个新规矩叫《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为了落实《证券法》里的短线交易管制度,好让更多的中长期资金进股市,证监会给咱们制定了这个规定,从2026年4月7日开始执行。这个规定是在看了好多国内外的法律和实践案例的基础上做出来的,是为了回应市场的关切,把大股东、董监高那些短线交易的事说清楚了。 这个规定一共有十二条内容。第一条说清楚了哪些人要遵守,还包括存托凭证、可交债、可转债这些带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第二条讲了持股比例和交易时间怎么算。卖股票的那天就算作买卖时点。大股东手里的股份要把在境内外的都算上,境外投资者不同渠道买的也得合并计算。第三条讲了一些不用管的情况,像优先股转股、买ETF、股权激励、司法强制执行、做市交易还有欺诈发行责令回购这些情形不用监管。但如果有人利用信息优势谋私利,这些情形也不行。第四条针对专业机构管理的产品或组合,像公募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这些开了独立账户的情况,就单独算持股数,这样方便大家买卖和对外开放。不过如果产品运作不规范或者有利益冲突违法违规什么的,就不能这么算了。 早阵子证监会已经把这个规定拿出来问过大家意见了,还开了好几场座谈会调研,意见都收得差不多了。大家都觉得这个规定挺好的,稳定了市场预期,也提升了交易的便利性。接下来证监会要组织交易所把这个规定落地实施好,继续优化短线交易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