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蔽排污手段暴露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2024年10月9日对博森电气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了一套精心隐蔽的污水排放系统。该公司在废水收集池底部预埋一根直径约30厘米的水管,将其与厂区一口废弃雨水井相连。通过这条隐蔽管道,未经处理的废水从收集池底部流入废弃雨水井,再经井口溢流至厂区废水总排口后端的排水井,最终直接排入外环境。 执法人员还在污水处理站的监控视频中发现,该公司工人在含镍废水排放期间——用布条堵塞排放口管道——导致含镍废水大量溢流至另一处废弃雨水井,以渗坑方式进行排放。这诸多行为表明,污染物排放并非无意之举,而是有组织、有预谋的规避监管行为。 污染程度触目惊心 重庆市南岸区监测站对废弃雨水井内的废水进行了检测。监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达418毫克/升,超过排放标准4.2倍;氨氮浓度为129毫克/升,超过排放标准7.6倍。这些数据反映出排放废水的污染程度之严重。 业内专家指出,氨氮超标会对水体造成富营养化,引发水质恶化。而镍属于第一类污染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更为直接。若污染物进入饮用水源,对人体的危害将相当严重。博森电气所在的重庆南岸茶园工业园区毗邻重庆火车东站和江北国际机场,地理位置敏感,其违规排污行为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不容小觑。 企业辩称与监管部门的分歧 面对处罚决定,博森电气提出了多项辩称意见。公司主张废水收集池与废弃雨水井底部的管道并非其所建,公司不存在主观过错。同时声称废弃雨水井的溢流是由租赁单位造成,瞬时流量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轻微。对于含镍废水溢流事件,公司辩称溢流水量较少且满足排放标准。 然而,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并未采纳这些意见。监管部门认为,虽然底部管道非博森电气所建,但该公司对废弃雨水井多次发生的溢流现象知情,却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这本身就构成了过错。更为关键的是,镍作为第一类污染物,其排放必须严格符合国家限值要求,任何超标排放都属于违法行为,不存在"轻微"的说法。 处罚决定与整改认可 在博森电气的陈述中,有一项得到了监管部门的认可。该公司表示事发后积极进行整改,自2020年以来持续投入资金进行环境污染防治,目前面临经济环境和生产经营的实际困难,希望从轻处罚。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对其整改措施予以认可,最终决定罚款34.25万元。 不容忽视的是,由于博森电气的违法排污行为涉嫌刑事犯罪,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曾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南岸区公安局经审查后决定不予立案,这意味着该案件最终以行政处罚的方式结案。 频繁违法行为敲响警钟 这并非博森电气首次因违法行为被处罚。2024年,该公司因生产安全事故被罚款41万元。该事故发生于2023年11月1日,地点为电镀锌生产线上挂区域,造成1人死亡。重庆市南岸区应急局的调查表明,事故的间接原因是博森电气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包括未在可移动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从安全生产到环境保护,博森电气在企业管理的多个环节都暴露出了问题。这反映出该公司在规范经营、依法运营上存在的系统性缺陷。
博森电气事件反映出当前环保执法的典型难题:如何在维护法律严肃性的同时兼顾企业经营实际;该案警示所有生产企业必须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绿色工厂"不应只是挂在墙上的牌匾。随着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发展要环保、环保促发展"的理念需要真正落实到每个企业的生产经营中。监管部门也应创新方式方法,既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又帮助企业实现绿色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