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消费市场持续回暖,但恶意索赔问题也随之加剧。部分人员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中的惩罚性赔偿条款,通过伪造证据、虚构事实等手段进行敲诈勒索。数据显示,某地7500名职业索赔人一年内投诉量达25万次,不仅浪费行政司法资源,还扰乱了市场秩序。
制度的价值在于执行,法治的关键在于平衡;新修订《办法》针对现实问题划清界限——既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为诚信经营者提供了保护。下一步需要坚持依法治理、协同治理和源头治理,让"守法者受益、失信者受限",才能真正维护市场秩序,营造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