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等多地延长供暖应对寒潮 民生温度不降温

问题——冷空气影响下停暖节点与现实体感出现“错位” 进入3月中旬,本应逐步回暖的华北、黄淮部分地区遭遇冷空气过程,气温阶段性走低,早晚寒意突出。

集中供热通常按固定日期启停,若在寒潮背景下按期停暖,部分老旧小区、边角户及体弱人群家庭更易出现室温波动,群众对“停暖后降温”的担忧随之上升。

如何在制度化供暖周期与波动性天气之间实现更精准衔接,成为多地城市运行管理的现实考题。

原因——冷空气频繁与气候波动叠加,延长供暖具备必要性与可操作性 从气象条件看,冷空气活动仍有反复,短期降温可能影响居民健康和生活舒适度;从城市治理看,供热服务属于重要民生保障,适度“错峰停暖”有利于降低呼吸道疾病风险,减少因室内温度过低引发的安全隐患。

与此同时,供热系统具备持续运行条件,热源与管网通过优化调度可以实现延长供暖,且通过“居民不加价”的政策安排,减轻群众负担,体现公共服务的兜底属性。

影响——延长供暖稳定民生预期,也对运行调度提出更高要求 多地明确延长集中供热时间并对居民用户免收延长费用,有助于稳定群众预期,提升城市公共服务的获得感。

以山东为例,济南提出中心城区2025—2026年采暖季集中供热时间延长至3月23日零时,延长期间不再向居民热用户另收采暖费。

烟台海阳市明确本采暖期集中供暖延长至3月22日24时停暖,延长期间居民不额外加收取暖费,同时对非居民用户是否继续供暖提出可协商安排。

栖霞市将停暖时间延长至3月25日24时;泰安肥城市、临沂郯城县等地也分别将供热延长至3月20日并强调居民不加收费用;聊城茌平区发布通知对延长供暖作出部署。

河南方面,郑州市依据城市供热管理相关规定,将原定供暖期在3月15日零时结束的安排延长2天至3月17日零时;洛阳市将主城区集中供暖延长至3月18日24时,共计延长3天,延长期间同样不向居民额外收费。

河北方面,沧州市结合气象部门预测,提出3月20日前仍有冷空气活动,经研究决定将中心城区集中供热延长至3月20日24时,并明确居民用户延长期间不再收取费用。

需要看到的是,“加时”供暖也意味着热源保障、燃料供应、管网水力平衡、设备维护和值班抢修压力同步上升,尤其对供热末端薄弱区域、老旧管网及换热站运行提出更高要求。

部分地区明确非居民用户不在免费延长范围内,也体现了分类施策、兼顾民生与成本的治理思路。

对策——启动应急预案强化巡检检修,提升精细化调度能力 为确保延长供暖期间“不断热、不掉温”,多地提出加强应急保障与运维管理:一是强化热源与管网联动调度,根据气温变化及时调整供回水温度与流量;二是加密关键设备巡检频次,对换热站、泵房、阀门井等重点部位开展隐患排查,减少“跑冒滴漏”和突发故障;三是做好热线与抢修力量前置,提升响应效率,重点关注老旧小区、边远区域和特殊群体用暖体验;四是在政策层面明确“不额外收费”,避免信息不对称引发误解,增强政策可达性与透明度。

前景——建立更灵活的供暖机制,推动供热服务向精细化与低碳化升级 延长供暖是对阶段性寒潮的即时回应,也折射出公众对供热公共服务稳定性的更高期待。

面向未来,各地可在总结此次“气象驱动型延长供暖”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以气象预测、室温监测和能耗分析为支撑的动态启停机制,探索更科学的“按需供热、分区调节”。

同时,加快老旧管网改造和换热站智能化升级,提高末端调节能力,减少无效供热与能源浪费;在能源结构上稳妥推进清洁供热、余热利用与多热源互补,兼顾民生温度与绿色转型。

民生无小事,供暖见初心。

此次多地联动延长供暖、免收额外费用,是地方政府将群众冷暖置于决策首位的具体体现。

面对气候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如何在制度设计层面赋予供热管理更大的弹性空间,使政策响应更加及时、精准,值得各地在实践中持续探索与完善。

温暖的不只是室内温度,更是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信任与联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