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案件办理质量直接关系监督执纪执法的公信力与权威性。
实践中,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程序把握、证据标准、文书规范、线索处置、涉案款物管理等环节仍可能出现尺度不一、流程不够严密、研判不够深入、处理不够全面等现象。
尤其在群众关注度高的惠农补贴、医保基金等领域,线索量大、政策性强、边界复杂,若把关不严,容易出现事实认定不精准、程序瑕疵、处置不规范等问题,影响办案质效与治理效果。
原因:一方面,基层办案任务重、专业要求高,部分干部在法规政策理解、证据审查、程序控制等能力上仍需通过实战训练持续提升;另一方面,制度供给与执行落实存在“最后一公里”问题,具体到案件的关键节点,缺少统一细化的操作指引、模板范式与质量标准,导致不同地区、不同承办人员之间把握不够一致。
再者,质量管理若停留在事后纠偏,容易出现“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同类问题反复”的循环,难以形成全过程、可追溯、可评价的闭环机制。
影响: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既是压实办案责任、传导压力的重要抓手,也是推动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有效路径。
通过互查互学和集中评议,可以把分散在个案中的共性问题系统梳理出来,促进基层在事实证据、程序规范、处理尺度等方面形成更统一的标准,减少随意性,提升执纪执法的准确性与可执行性。
同时,评查结果形成通报与整改要求,有助于推动制度完善和能力建设,进而把监督执纪执法的成效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让群众在具体案件办理与整改成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对策:陕西纪检监察机关围绕“案件质量是生命线”的要求,注重从制度、机制、方法三方面发力,强化全流程监管与标准化建设。
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紧扣执纪执法关键环节,制定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的工作意见,配套出台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质量通报办法等制度,健全全面评查、日常评查、随机评查等机制,坚持“一案一通报、定期通报”,以制度刚性促进责任落实,着力破解基层流程不规范、案件研判不深入、处理不全面等问题。
在具体实践中,各地探索更具操作性的“工具箱”。
洋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系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突出以案代训,通过互查互学推动干部在“查中学、学中改”,在发现短板的同时对标先进做法,促进能力提升与问题整改同步推进。
宝鸡市陈仓区纪委监委则聚焦审查调查核心环节,构建“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从线索受理、初核核查到审查调查、审理把关、处分执行等环节系统梳理要点,形成可追溯的质量控制链条。
为增强可操作性,当地制定材料指引,汇集形成36类79份案例模板、10类报告模板,为承办人员提供相对统一的范本和标准,减少文书不规范、要素不齐全等问题。
针对基层办案尺度不一、疑难线索研判分歧等情况,陈仓区纪委监委围绕惠农补贴、医保基金等重点领域,建立重点线索集体会商研判机制,完善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办法,推动疑难问题集中辨析、统一尺度;同时实行审查调查“月例会”制度,通过定期盘点进展、复盘问题、研判风险,把质量管理前移到过程之中。
城固县纪委监委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常态化抓手,修订完善信访受理、线索处置、涉案款物管理上缴等制度,建立问题线索集体会商研判、定期听取案件工作机制,以制度完善带动流程规范。
前景:从各地探索看,案件质量评查正从“事后检查”向“全程控制”拓展,从“发现问题”向“推动治理”延伸。
随着评查机制更加成熟、通报整改更加闭环、模板指引更加细化,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规范意识方面将进一步强化,案件办理的质量与效率有望实现同步提升。
下一步,如何在保持办案力度的同时更好提升精准度、规范度,如何把评查成果转化为制度供给与能力建设的长效机制,将成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
案件质量是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关乎纪检监察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陕西省纪检监察系统通过创新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的实践表明,只有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质量管控体系,才能确保每一起案件都依规依纪依法、经得起检验。
这一经验做法对于推动全国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