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聚焦两轮出行治理 代表委员呼吁为电摩设专用绿牌、放宽路权 推动管理从"禁限罚"转向"疏导便民"

问题——两轮出行需求旺盛与治理方式偏硬之间矛盾凸显 电动两轮车、摩托车已成为不少城市通勤、接送和即时配送的重要交通方式,覆盖人群广、使用频次高。但一些地方,受道路资源紧张、事故风险上升、违法改装频发等因素影响,管理长期以“禁、限、罚”为主:有的主干道缺少专用通行空间,有的小区和商业区停车、充电配套不足;部分合规车辆遭遇“能买难上路、能上路难停放”的现实困扰,外卖、快递等从业者的出行效率和作业半径也受到影响。如何在安全与便利之间找到平衡,成为两会代表委员集中建言的重点。 原因——标准与路权衔接不足、制度供给滞后、治理碎片化 代表委员认为——矛盾背后既有标准适配问题——也有制度与治理协同不足。 一上,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后,部分产品价格、性能各上与不同人群的通勤需求存差距;对载人、速度等规定如果过于“一刀切”,在家庭接送、长距离通勤等场景中容易产生冲突。 另一上,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部分地区登记和通行规则不够清晰,导致“管理属性不明、路权边界不清”。此外,不同城市在禁限行、执法尺度、便民服务等上差异较大,跨区域通勤和从业流动人群的制度成本偏高。 影响——事关民生便利、就业稳定与城市治理现代化 两轮出行治理的调整不只是交通管理问题,也关系到群众出行体验与城市运行效率。对居民而言,规则不清或限制过多会抬高通勤成本,增加出行不确定性;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而言,通行效率直接影响接单量和收入稳定;对城市治理而言,若准入、路权与监管体系不够明确,容易诱发非法改装、无序行驶等问题,进而加大道路安全和社会治理压力。代表委员普遍认为,应以制度“补位”替代简单“封堵”,用清晰、可执行的规则引导守法出行。 对策——围绕“保安全、明路权、强服务”提出系统性建议 一是推动电动自行车管理更精准、更贴近出行场景。上海市政协委员邵楠提出,现行部分规定在执行中增加了工薪通勤群体负担,也影响即时配送等行业效率。她建议,载人标准应回到安全本质,综合车辆结构、载重能力、制动性能等指标科学设定,减少简单以年龄划线带来的冲突,并在保障安全前提下提升规则的可操作性与公平性。 二是将合规电动轻便摩托车纳入更清晰的机动车管理体系。广东中山市人大代表梁友明建议,对符合条件的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依法明确登记上牌、通行规则与监管要求,通过严把产品准入、规范登记流程、细化路权边界,改变部分地区“上牌无门、通行受限”的局面,以制度化方式压缩非法改装与无证上路空间。 三是探索更符合绿色出行特征的号牌与通行管理。全国人大代表汪勇提出,可参照新能源汽车分类管理思路,研究增设电动摩托车专用绿色号牌,推动其在传统燃油摩托车管理框架下更细分;同时强调电动摩托车应依法持证驾驶,通过考试培训守住安全底线,对快递、外卖等高频骑行群体也更具现实针对性。有关建议指向“分类管理、差异化通行”的方向,即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为低排放交通工具提供更明确的制度路径。 四是改革摩托车报废制度,探索“以检代废”。针对沿用多年的强制报废年限政策,代表委员关注其可能带来的资源浪费和车主负担,建议建立“年限+里程+车况”的综合判定机制,以严格的安全与环保检测替代单一年限限制。据悉,云南、湖北、广东、山东等地已开展相关试点:对达到一定年限的非营运车辆,若通过多项安全与环保检测并符合保险、定位等管理要求,可按年检方式延续使用,兼顾安全监管与资源节约。 五是以便民服务提升守法率,推动治理重心从“处罚”向“引导”延伸。多地推进带牌销售、登记“一证通办”、部分地区实行免费上牌等措施,降低群众办事成本;对轻微违法探索以教育提醒为主,强化规则普及与安全培训。针对摩托车领域,推动驾考、过户等业务异地通办,便利跨省务工与流动人群。 前景——以规则供给释放秩序红利,推动两轮出行纳入现代交通体系 多位代表委员认为,下一步治理关键在三点:其一,统筹道路资源,因地制宜完善非机动车道、机非隔离、停车充电等基础设施,提升“有路可走、有处可停”的承载能力;其二,强化源头治理,完善产品准入、销售监管与改装整治,推动车辆全链条可追溯;其三,推进分类分级管理,通过差异化牌证、通行与保险制度,实现“守法更便利、违法更难行”。随着精细化治理工具逐步完善,两轮出行有望从“治理难点”转化为提升城市效率的重要变量,在安全可控前提下更好服务民生与绿色转型。

从“严管”到“服务”,两轮车管理改革反映了政策对现实出行需求的回应。未来,如何在安全与便利之间持续找到平衡,仍需政府、行业和公众共同协作与探索。此转变不仅关系到数亿人的日常出行,也将成为城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