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总结了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共安全上的工作成效;数据显示,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取得显著进展。 扫黑除恶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权益的重要工作。最高检坚持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清除其背后"保护伞"相结合,形成了纵深推进、全面覆盖的工作格局。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涉黑恶犯罪8528人,对58名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腐败分子进行了起诉。最高检挂牌督办的13起重大涉黑恶案件,说明了对最严重、最典型黑恶势力犯罪的重点关注。 在维护社会安全的其他领域,检察机关同步加大了对严重犯罪的打击力度。针对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检察机关依法惩治"黄赌毒"、"盗抢骗"等违法犯罪,1至11月共起诉44.6万人。在生产安全领域,检察机关起诉危害生产安全犯罪4014人,切实保护劳动者权益和企业安全生产。 危险驾驶犯罪作为威胁公共安全的突出问题,一直是检察机关的重点关注对象。最高检推动建立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机制。数据显示,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危险驾驶犯罪23.6万人,起诉21.1万人,同比分别下降22.1%和17.2%。该下降趋势反映出,通过多部门协作、综合施策,危险驾驶犯罪的预防和治理工作已初见成效。 检察机关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始终坚持依法行使职权。通过挂牌督办重大案件、建立完善的协作机制、推进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等举措,检察机关形成了系统化、制度化的工作体系,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公共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需求,法治是最稳定的预期。从挂牌督办重大涉黑恶案件到强化"打伞破网",从依法惩治多发性犯罪到推动醉驾治理机制完善,检察机关用一项项数据和举措传递出守护安宁的决心。把"严"的态势长期坚持下去,把"治"的功夫做得更细更实,才能在惩治犯罪与预防风险之间形成良性循环,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安全、更加有序、更加可预期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