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伯父去世这件事,时间线得拉回到1987年。叶氏兄妹当年收到的那个噩耗,是他们的伯父叶贤能在海外突然离世了。虽说这消息让人心头一紧,但紧接着大家心里头还有个更大的疑问。原来早在1930年代,当时才12岁的叶贤能就跟着家里头的长辈在商海里头闯荡了。因为那阵子中国局势不太稳当,他就离开了祖国去了印尼,把名字改成了王贤能。 在印尼那地方他倒是挺争气的,拿了个不错的文凭,靠着父辈留下来的底子在生意场上混得风生水起。到了1970年左右的时候,王贤能的事业基本上走上正轨了。虽说突然得知伯父去世让人心里难受,可大家伙儿也不由得想起了过去的事儿——当年伯父因为想回家乡回国了一趟,还在一家银行存下了3000万美元。这回忆一下子就像点亮了一盏灯似的,让大家看到了希望。 这个念头一出来,他们心里头就琢磨:这笔钱不是正该归咱们吗?毕竟法律上也写得清清楚楚的嘛。可问题是,《继承法》里有规定说自然人是能立遗嘱随便怎么分家产的。但是呢,遗嘱想要成立那可没那么容易,得有真实有效的形式才行。王贤能当时光嘴上这么一说哪够啊?连个见证人都没有,而且那也不是什么紧急情况非得说口头的。 所以这事儿到了最后才明白:叶氏兄妹不仅没法定继承权(毕竟是远房亲戚),就连有效的遗嘱也没有啊!其实他们后来拿出的那份公证书可能本来就有问题。按照法律第32条来看,如果没合法的继承人或者受赠人这笔钱最终只能归国家所有咯。所以不管王贤能当年在银行存了多少钱最后都跟叶氏兄妹没关系了。 这场因为分钱闹起来的纠纷最后以大家伙儿失望收场也算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