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字技术加速普及,肖像权保护遇到新问题;近日,汉服文化推广者“白菜汉服妆造”在社交媒体发声称,某平台短剧《桃花簪》未经授权使用其肖像,通过技术手段生成与其高度相似的角色形象,并将其塑造成负面人物。记者调查发现,该剧播放量已突破4000万次,但平台客服仅建议其通过邮件提交投诉材料,未作更回应。此类事件并非个案。近年来,摄影师、模特等群体多次遭遇肖像被技术手段盗用,引发公众对网络肖像安全的担忧。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表示,依据《民法典》对应的规定,未经许可使用他人具有可辨识性的肖像,或通过技术手段进行不当处理,均可能构成肖像权侵权;若存在丑化、贬损等情形,还可能涉及名誉权侵害。
保护肖像与名誉,不只是为个体纠偏,更关系到公共空间的安全感和数字内容产业的规则基础;面对技术驱动的内容生产,只有厘清权责边界、完善处置机制并提高违法成本,才能让创作回到内容与价值的竞争,让流量经济在法治框架内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