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破坏军用设施案件,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和一年(缓刑两年);该案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表明对危害国防利益犯罪始终保持严肃态度。案件事实明确。2024年12月,被告人柴某伙同高某先后两次在凌晨驾驶铲车,强行推倒驻军开封某部营区训练场所围墙,随后组织车辆进入营区盗挖沙土。经现场勘测,非法采挖面积3071.1平方米,挖方量1662.4立方米,被盗沙土价值11600元,围墙维修费用6320元。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也破坏了国防设施完整性,扰乱军事训练秩序。检察机关在办理中提前介入。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检察院应公安机关商请,提前介入侦查,并与郑州军事检察院建立协作机制,共同引导公安机关规范取证。办案团队通过无人机航拍对损毁范围进行实地查看和初步测绘,并结合证人证言等证据,固定二人事前共谋及主观故意等关键事实。军地检察机关协作配合,提升了事实认定的准确性和法律适用的规范性。法院判决注重公开效果与依法裁量。庭审公开进行,社会各界及军地检察机关代表旁听,发挥了警示教育作用。公诉人围绕二被告人行为对国防利益造成的侵害依法指控;二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法院综合考虑其认罪认罚态度、高某积极退赔等情节,依法从宽处理,反映了依法惩治与宽严相济相结合。该案具有现实警示意义。破坏军用设施罪属于危害国防利益的严重犯罪,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和军事训练正常开展。通过公开审理和依法惩处,向社会明确传递对此类犯罪依法严惩的信号,有助于提升全民国防意识,推动形成尊重、保护军用设施的社会共识。同时,该案也为同类案件办理提供参考,展示了检察机关与军事检察机关协作、与审判机关衔接配合的有效做法。检察机关表示,将继续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严惩破坏军用设施等危害国防利益犯罪,与有关部门协同发力,推动源头治理和风险防控,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国防利益事关国家安全,军事设施安全直接关系部队战斗力生成和社会稳定。对破坏军用设施等涉军违法犯罪依法从严惩处,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必要举措;同时,将办案延伸到源头防控与综合治理,推动军地协同、社会共同守法——才能把法治防线筑得更牢——让国防屏障更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