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辽宁锦州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工人酸菜池中抽烟吐痰”事件的处罚决定;经查,该事件因凌海隆盛腌渍菜厂在酸菜生产过程中管理不到位引发,有关违法行为已依法认定并予以从重处理。事件起因是一段于2025年10月中旬在网络传播的视频。视频画面显示,在辽宁润泽农业有限公司腌菜池作业现场,有工人在装卸酸菜时一边吸烟一边向酸菜池吐痰。不卫生行为被拍下并传播后——引发消费者关注——也引起监管部门重视。根据查处情况,事件背后涉及多方经营与用工安排。凌海隆盛腌渍菜厂经营者王某昌因经营效益不佳,在疫情期间离开厂区外出务工,由其姐夫杨某代为担任厂长维持生产。2024年6月,杨某以租赁方式与辽宁润泽农业有限公司签订腌菜池使用协议,租赁腌菜池20个,年租金20万元。2025年10月24日至25日,杨某雇用一辆大车和12名临时工人到该公司运回酸菜,共计32吨。装车过程中,临时工人马某在管理疏漏下向酸菜池吐痰,致污秽物进入酸菜。随后,这批酸菜被运回厂区切丝储存,共33桶,销售价格为每吨2000元,货值6.4万元。值得关注的是,涉事工人马某为临时雇佣人员,按吨计费(每吨80元),至今未领取报酬,暴露出企业在临时用工管理与劳动保障上的不足。此外,企业产品管理上也存在明显缺口:受污染的两车酸菜混合切丝后装桶储存,桶体未作标识,无法区分与追溯。经调查认定,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关于禁止生产经营污秽不洁食品的规定。虽然涉事酸菜未流入市场,未造成直接消费者损害,但生产污秽不洁食品的行为已构成违法。市场监管部门经听证程序后决定从重处罚:没收32吨涉事酸菜;罚款110万元;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并限制王某昌、杨某、马某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从事相关工作。这起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明显。经媒体曝光传播后,舆论持续发酵,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受到冲击,也对行业形象带来不良影响。事件同时反映出部分食品生产企业在卫生管理、人员培训、供应链监督诸上仍存在薄弱环节。同时,涉事的辽宁润泽农业有限公司也因管理不到位受到处罚。兴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罚款5万元、责令停产停业,并对其法定代表人杨勇罚款100万元。这表明食品安全链条上的各环节都需承担相应责任。
这起看似偶发的生产事件,折射出农产品深加工领域的共性问题:如何在保障供应与守住安全底线之间取得平衡?监管部门依法严查、从重处罚,有助于形成震慑;更重要的是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完善长效机制,通过制度约束与政策引导,推动小微企业提升规范化水平。只有把责任落实到每一道工序、每一个环节,才能更稳固地守住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