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科技创新和教育事业发展,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了“十五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该举措说明了国家在新发展阶段继续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通过税收政策降低有关机构负担,促进资源更有效配置。 从政策覆盖范围看,免税清单涵盖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等多类机构的进口商品,也包括出版物进口单位的相关商品。覆盖面较广,体现了对科研、教育与文化领域协同发展的重视。 实施这个政策的考虑在于,全球科技竞争持续加剧,部分先进科研设备、教学仪器和学术资源仍需依赖进口。减免进口环节税收,有助于降低科研和教育机构的成本,让更多资金用于科研攻关、教学投入和人才培养。这一安排与国际通行做法相衔接,也服务于我国推进科技自立自强的方向。 从实施机制看,政策明确了不同类型机构对应的免税商品范围,执行标准更清晰,有助于提升操作规范性与透明度,减少执行中的不确定性,确保优惠落到实处。同时,财政、海关、税务等部门合力推进,有利于政策衔接顺畅、落实到位。 从长远影响看,该政策将为科研机构提升创新能力提供支持,为高校和科研单位引进国际先进资源创造更便利条件。在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背景下,免税政策有望更增强我国高等教育和科研机构的国际竞争力。对出版物进口的支持,也将拓宽学术资源获取渠道,促进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
科技创新是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支撑。此次多部门联合推出免税清单,既表明了持续支持科技开放与创新发展的政策导向,也为科研、教育机构减负增效提供了制度保障。在外部环境复杂多变的背景下,如何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创新成果和发展实效,仍需产学研各方联合推进、持续实践。(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