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明确物业清理楼道杂物合法性 专家呼吁构建多元共治格局

问题——楼道堆物屡禁不止,“家门口”常成隐患点;近年来,部分小区楼道、拐角、门厅等公共区域被纸箱、旧家具、废品杂物占用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业主认为“门口空间也是自家延伸”,只要“不妨碍他人通行”便可临时堆放。然而,楼道作为人员疏散和消防救援的关键通道,一旦被占用或堆积可燃物,极易火情中放大风险,影响逃生和救援效率,群众反映强烈、治理难度不小。 原因——权属认知偏差叠加管理协同不足。法律层面,公共空间边界清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也就是说,住宅门外的走廊、楼道等属于共有部分,并非个人“私域”。现实中,一些业主对“共有”与“专有”的界限认识不足,容易以生活便利为由将公共区域当作储物间。,部分小区治理链条不够顺畅:物业担忧纠纷不敢管、社区执法资源有限、邻里碍于情面不愿劝,导致问题积累、反复回潮。 影响——既是安全隐患,也是治理成本和邻里矛盾的放大器。楼道堆物不仅挤占通行空间,还可能遮挡消防设施、影响排烟排热,堆放纸品塑料等可燃物更会增加火势蔓延概率。一旦发生事故,责任认定复杂、损失难以估量。日常管理中,反复清理与沟通耗费大量人力物力,也容易激化邻里矛盾,影响社区和谐与基层治理效能。 对策——司法指引明确边界,程序合规成为“关键一环”。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出,判决物业为维护公共利益和消防安全、督促无果后清理楼道杂物不构成侵权。该表述释放鲜明导向:依法依规维护公共安全,物业公司可以也应当作为,合理履职受法律支持。 这个导向在地方法院判例中亦有体现。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业主王某长期在楼道堆放捡拾的废纸、塑料瓶等废品杂物,邻居多次反映后,物业公司通过劝导、书面通知等方式督促其整改,并留出处理期限,但当事人仍未清理。物业随后将堆放物品按废弃物进行清理。王某起诉物业,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财产损失1500元。法院认为,楼道堆放大量废品杂物具有明显消防风险,物业清理行为属于维护公共利益和消防安全的正当履职,并未侵犯当事人合法财产权益,遂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多位法律与物业管理人士表示,支持物业依法清理,并不意味着“想清就清”。能否获得司法支持,核心在于“目的正当、程序合规、处置审慎”。一般而言,物业应当通过公告、上门告知、电话或业主群提示等多渠道通知,并给予合理期限让业主自行处理;对可识别、具有一定价值或明显属于特定业主的物品,应当先行登记、临时保管,避免简单化“一扔了之”;清理过程要做到证据留存,包括现场照片视频、通知送达记录、业主沟通记录、第三方见证等,形成“全流程留痕”,以便发生争议时还原事实。 在协同治理上,针对拒不整改、存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形,可由物业联合业委会、社区居委会开展上门约谈,必要时会同消防救援机构、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依法处置,通过行政监管与专业力量提升治理刚性和权威性。同时,小区应结合实际完善管理规约,把“不得占用疏散通道、不得在公共区域堆放易燃杂物”等要求写入业主公约和物业服务合同的执行细则,形成可操作、可追责的制度闭环。 前景——从“个案裁判”走向“长效治理”,多元共治让通道真正畅通。业内人士认为,楼道堆物治理将更强调前端预防与源头化解:一上,司法裁判持续释放规则信号,有助于纠正“公共空间私用”的错误观念,为物业履职提供稳定预期;另一方面,基层治理要把安全管理嵌入日常,通过常态化巡查、隐患排查清单、分级处置机制,把风险消除在萌芽。随着社区治理精细化推进,“司法引领、行政执法、社区共治、居民自治”协同格局有望更成熟,既保障公共安全,也兼顾业主合法权益和程序正当。

楼道堆物问题事关重大。最高法的表态和涉及的判例为解决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更需要转化为社会共识。每位业主都应认识到,保持公共空间畅通既是法律义务,也是对生命的尊重。只有业主、物业、社区和政府多方协作,才能让"生命通道"真正畅通,共建安全文明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