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3日消息,中共中央关于十五五规划的建议文件明确要求,在强化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的同时,细化明确特殊功能区范围,完善相应支持政策和考核评价机制。
这一战略部署标志着我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进入更加精细化的新阶段。
主体功能区战略自实施以来成效显著。
这一战略根据各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将国土空间科学划分为不同功能定位的区域,引导各地发挥比较优势。
目前全国已形成"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七区二十三带"农业发展格局和"三区四带"生态安全格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城市化地区的人口和经济占比稳步提升,农产品主产区粮食产量占全国比重超过60%,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用地比重持续提高,总体实现了主体功能约束有力、国土开发有序的目标。
在三大类主体功能区运行良好的基础上,为何还要细化特殊功能区?这源于国土空间治理的现实需求。
实践表明,不同主体功能区内部存在承载特殊功能的区域,这些区域因其独特的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需要更加精准的空间管控规则。
边境地区既要巩固边防又要扩大开放,能源资源富集区既要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又要加强生态保护,这些特殊性决定了传统的功能分区难以完全适应其发展需要。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体系。
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也明确要求细化主体功能区分类。
此次建议文件提出细化特殊功能区,正是对中央一系列决策部署的具体落实,体现了国土空间治理由粗放向精细转变的战略方向。
细化特殊功能区的实施路径清晰明确。
首先,要保持主体功能区格局总体稳定。
现行格局充分考虑了各地自然禀赋和国家战略布局,细化工作不是推倒重来,而是在科学评价基础上对个别地区功能定位进行局部优化完善。
其次,要明确特殊功能区的类型和管制规则。
基于边境发展、能源资源开发、文化自然遗产保护、海洋经济等需要,叠加识别边境地区、能源资源富集区、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海洋空间重点优化区等类型,将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建立相应的用途管制规则。
差异化政策是特殊功能区发挥作用的关键保障。
对边境地区,需加强城镇化、基础设施和特色产业的土地与投资支持,推动产业和人口合理集聚,既守好国门又促进发展。
对能源资源富集区,要统筹规划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布局,鼓励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发展新能源,支持能源资源就地转化,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同时实现绿色转型。
对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应健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在保护中实现合理利用,传承历史文脉。
对海洋空间重点优化区,要统筹海洋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拓展蓝色经济发展空间。
细化特殊功能区战略的实施,将产生深远影响。
这一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国土空间治理的科学性和精准性,使空间管控更加符合各地实际。
通过精准识别和政策支持,能够更好释放特殊功能区的发展潜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同时,差异化的考核评价机制将引导地方政府更加注重功能定位,避免功能错位和盲目发展,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发展的空间蓝图,特殊功能区的细化划分体现了精准施策的治理智慧。
在迈向现代化的新征程上,只有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规律,才能让每寸土地都焕发应有价值,书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