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少年两次到文身店花了950元

小孙是江苏无锡新吴区一名14岁的少年。2月9日,他在新吴检察院的支持下,把新吴区的一家文身店告上了法庭。原来,小孙两次到这家店花了950元文身,店里的人既不问他年龄,也没要他出示证件就动手了。事后,小孙因为别人的异样眼光不敢上学,他的家长知道后报了警。 家长带他去医院做了激光清洗,这次花了1703.65元。医生说以后还得洗七八次到十几次,这个过程会很痛苦。因为谈不拢赔偿的事,小孙才决定起诉。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文身这种行为会对身体造成不可逆的伤害,而且还会影响社会评价和找工作。像文身这种事肯定不是好事。小孙还没成年,他自己就去文身是不行的,这种事得由家长同意才行。 而且国家规定不能给未成年人文身。店里明明知道是孩子还给他纹,肯定是有错的。所以法院判这家店要承担70%的责任,把收的950元还给小孙。 至于小孙的家长,也有责任没看好孩子让他去文身。所以家长要自己承担30%的责任。 最后法院判店里赔偿医疗费1192.56元和精神损失费3500元。至于以后清洗文身还需要的钱,可以等实际花出去了再向店里要。 不过关于赔礼道歉这事,法院没同意。因为那样会让更多人知道小孙文身的事,对他将来发展不好。 这次案件总共判下来4600多块钱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