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规范第三方机构入校服务 构建课后服务协同育人新机制

课后服务是落实“双减”政策、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重要抓手;随着更多第三方机构和社会专业人员进入学校课后服务,如何在丰富内容、提升质量的同时,避免变相增加学生负担、借机逐利,成为教育管理部门需要直面的现实问题。黑龙江省教育厅出台的这份指导意见,正是对上述问题的系统回应。黑龙江明确了第三方参与课后服务的基本原则:坚持学校主导,稳妥有序引入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和社会专业人员,重点用于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形式、提升服务水平。这样的表述既强调学校的主体地位,也为社会力量依法依规参与留出空间,推动校内校外资源形成互补。为保证引入工作规范有效,黑龙江建立了较为严格的准入机制。按照“发布通告—机构申报—组织遴选—学校选用”的流程,形成相对完整的选拔链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学校推荐、集中认定等方式遴选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和社会专业人员,纳入“白名单”,并定期更新储备库。这既把住了入校门槛,也为学校按需选用提供了明确依据。费用管理是防止课后服务走样的关键。黑龙江规定,第三方机构和社会专业人员入校参与课后服务的费用应明显低于其市场同类培训服务价格;费用从学校课后服务专项经费中列支,按实际课时结算,严禁以捆绑收费等方式变相套取资金。有关要求指向明确,有助于守住课后服务的公益属性,减少商业化倾向。服务质量离不开有效监管。黑龙江建立了三级评估机制,从服务内容、教学质量、行为规范以及学生和家长满意度等维度开展综合评价。同时,参与课后服务的第三方机构须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统一管理,确保与国家监管体系衔接。多层次监管与平台化管理相结合,为课后服务规范运行提供了制度支撑。同时,黑龙江构建了“省级统筹规划、市级细化标准、县级具体落实、学校组织实施”的四级管理体系。该体系在保证政策口径一致的同时,兼顾各地实际,便于把要求落实到学校和课堂。通过此体系,有望更提升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质量,更好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

课后服务关乎教育公平、学生成长和家庭期待,既要把资源用好,也要把规则立稳。规范第三方参与,关键在于守住公益属性、压实安全底线、提升育人质量。随着准入、监管、评价、退出等机制逐步形成闭环,校内校外协同育人的环境将更加清晰有序,也将为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