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省公司原副总郑海芝受贿17年获刑3年

中国联通省公司原部门副总,54岁时被调查,这名官员受贿时间长达17年。郑海芝在1999年11月至2016年3月间,利用职务便利受贿。给人帮忙搞招投标、物资采购和财务审批等事项,给多家公司带来利益。河北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等企业通过他在相应项目中中标。为了这些公司拓展业务、及时结算货款还有加快审批等原因,郑海芝又非法收受他们的现金、电脑、购物卡、购物券还有礼品等物品,总共价值54万多元。在2016年的时候,这位54岁的河北联通物业管理部副总经理还担任着存续管理部副总经理的职务。调查发现他已经在省通信公司工程建设部工作过,随后担任过河北网通招标办公室主任、河北联通物资采购管理部副职还有中国联通审计部河北分部副总经理。郑海芝在一审时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同时还被处以25万元的罚金。虽然他上诉认为自己不符合受贿罪的主体要件,并希望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来追究刑事责任,还提及有自首和坦白等情节,要求从宽判处。但二审还是维持了原判。算算时间的话,郑海芝早已经出狱了,今年他也已经64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