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贸易格局调整和中国海洋经济快速发展,水上纠纷体现为新的特点和挑战。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与交通运输部联合推进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建设的重要举措,这是我国水上纠纷处理领域的一次重要制度创新。 水上纠纷具有鲜明的行业特征。相比陆地纠纷,水上纠纷具有时效性强、专业性高、涉外因素多等特点。船舶在海上或内河航行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船员劳务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问题,往往需要快速、专业的处理。传统的纠纷解决方式存在周期长、成本高、专业性不足等问题,难以适应水上经济发展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王淑梅指出,推进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建设,是首次通过执法司法协作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体系化构建水上多元解纷机制,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机制创新。 为解决该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与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共同起草了《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建设的意见》。截至2025年12月,全国范围内已设立60余家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覆盖全国沿海、长江流域和其他内河水域。这些中心以"海事法院+海事系统"为主体,联动当地人社部门、司法部门、行业协会等多家单位,形成了"行政调解+司法保障+社会支持"的多元解纷体系。 该机制的核心在于建立协调联动、有机衔接、高效便捷的水上纠纷多元解纷体系。根据《意见》,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将重点推进六大核心举措。首先是强化源头预防,通过深化进码头、进船舶、进企业、进学校的"四进"走访与普法预警,提高涉水主体的法律意识。其次是突出调解优先,构建"调解挺前、诉讼兜底"的分层模式,调解范围覆盖水上交通事故纠纷、追索船员劳务报酬、海上人身损害赔偿、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争议等多个领域。 在提升调处效能上,解纷中心将加强调解员培训并建立履约保障机制,确保调解结果执行力。同时优化功能布局,实现群众解纷"最多跑一地",大幅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此外——通过深化信息互通——推动监管与审判数据共享,建立起执法司法的协同机制。最后,加强人才培养,打造复合型海事治理人才队伍,为长期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党组书记、局长徐伟介绍,此次发布的8件水上"一站式"解纷典型案例,涵盖船员劳务、人身损害、港口作业、海上交通事故、外籍船员遣返、船舶碰撞损害、船舶买卖与登记等多种案件类型。这些案例充分反映了水上"一站式"解纷机制专业高效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上的重要作用。 这一制度创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水上纠纷的高效解决,直接关系到海洋经济的健康发展和涉水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通过建立多元解纷机制,可以有效减少诉讼压力,提高纠纷处理效率,为海洋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这也是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和海洋强国的重要举措。
水上解纷中心建设不仅回应了群众需求,更展现了国家治理能力在现代航运领域的实践成果。随着该机制的完善,中国正以制度创新推动海洋强国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