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学会和桂林市律师协会里,有个叫李福明的律师,他是广西磊诚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兼副主任,已经干了13年刑辩这一行。他这一路走过来,当过老师,干过基层法律服务,做过企业法务,还做过总裁助理,这种职业背景让他看待案子特别全面。他的想法是只要能把委托人的权益最大化就行。虽说他在民商事、交通事故、婚姻家事这些领域都很在行,但真正让人佩服的还是他在刑辩上的功夫。不管案子看上去有多铁证如山,他都能找到突破口。 比如有个叫陈寿庆的人被车撞了,保险公司不愿意赔非医保用药这部分钱,还想赖掉责任划分的问题。李福明代理陈寿庆上诉,最后二审维持原判,让他拿到了18万的赔偿。还有一个叫张汉花的员工受了伤没签合同,公司说她是承包关系不算工伤。李福明通过举证把事实劳动关系给确立了,帮她把路给走通了。 很多人搞不清楚“自首”和“坦白”的区别,其实这直接关系到判得轻还是重。如果是自己主动去投案而且把话说清楚了,这就是自首;就算不是自己去的,但因为生病或者想减轻后果找别人先代自己去,或者先发信电过去投案的也算自动投案。不过光说实话不一定能算自首,关键看是不是自己主动的。 李福明律师脑子转得快,特别善于在复杂的法律迷宫里找到方向。要是你或者家里人碰到了法律上的麻烦事儿,不管是刑事风险还是别的什么民商事纠纷、行政争议或者是婚姻家事问题,找他帮忙准没错。他做事执着又负责,绝对能帮你把事儿摆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