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提醒,把居民个人2022年到2024年从境外取得收入的申报义务重点强调出来,给那些有境外收入的人敲了个警钟。咱们国家现在加强了对个人海外经济活动的税收管理,目的就是维护咱国家的税收权益和国际秩序。大家可能都知道,现在的海外经济往来越来越多,牵扯的税务问题也变得复杂又重要。 咱们《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里有规定,只要你在中国有住所,或者无住所但一个年度内在境内待够了183天,就算中国的税收居民。这种居民个人,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赚的钱,都得照章缴税。这和美国、德国、澳大利亚这些大国的做法是一样的,是国际上普遍接受的规范。 依法管这些境外收入,是为了防止有人偷偷把钱藏起来偷税漏税,也是咱们大国该有的担当。那么哪些钱属于要报税的境外所得呢?比如说你在国外工作拿的工资、买卖国外房产股票赚的钱、或者是从国外分来的利息股息之类的,都算。这些收入得按规定合并到综合所得里算个税或者单独计算。 申报的时间是在收入取得的第二年3月1日到6月30日之间。为了方便大家办税,国家税务总局在WEB端和个人所得税APP上都开通了线上申报功能。如果情况复杂也可以去税务大厅办。对于股票交易这类频繁的财产转让所得,虽然原则上是按次交税,但考虑到金融市场的波动性,咱们税务部门允许在一个年度内把同一个国家的盈亏相抵后再计税。不过有个前提就是这个盈亏相抵只能在同一年里用,不能跨年结转。 这里面还有个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就是“五步工作法”。如果税务部门发现了问题线索,通常会先提示提醒、督促整改;要是还不配合才会约谈警示;再严重才立案稽查和公开曝光。这就是宽严相济的执法理念。 大家伙儿接到提醒后一定要主动响应配合,赶紧翻翻以前的账目和证明材料。发现漏报了就要及时补充申报;要是觉得自己没错也得去说明情况并把证据给上了。千万别存着侥幸心理觉得不提醒就不用报或者从众心理跟着别人一样不报。 逃税是要付出代价的。咱们国家已经是《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的缔约国了,而且跟超过100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CRS)的关系。通过这个机制税务部门能拿到境外的金融账户信息,然后跟国内的数据一比对就能发现问题。 在这种强大的监控网络下想隐瞒收入几乎不可能。有些人想通过那些“偏门歪招”来逃避缴税风险实在太大了。广大纳税人得明白这是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 国家税务总局这次通过优化服务、加强辅导还有智能监管多措并举来引导大家自觉报税。大家要主动学习相关政策合规管理自己的跨境税务事项。 大家不妨这么想:依法申报境外所得不仅是保护自己不被处罚更是维护了国家利益同时也增强了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最后我想给大家提个醒:那些声称能帮你逃避境外税收的中介机构千万信不得!别为了省点小钱赔上更大的法律风险和名声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