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十堰市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负有"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重大政治责任。近年来,该市将农村污水治理作为生态保护的重点工作,通过系统性、创新性的举措,逐步破解长期困扰农村地区的污水处理难题。 长期以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面临多重困境。传统模式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监管职责混在一起,由生态环保部门既负责建设又负责监管,导致权责不清、效能低下。更为突出的是,许多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因管理机制不完善、运维资金不足,出现"建成即闲置"的现象,难以发挥应有作用。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 为破解此瓶颈,十堰市创新管理体制,率先推行"建管分离"模式。2022年,茅箭区首先进行试点,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职责统一交由住建部门负责,集中委托专业公司运维,生态环保部门专注于出水水质监管,乡镇村级配合做好日常巡查。这一调整明确了权责边界,激活了治理效能。茅箭区住建部门接管后,迅速对28套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升级,新建污水管网43.48公里,制订了详细的运维管理细则,确保设施运行、管网维护、水质达标等核心指标得到落实。试点成效显著,该区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连续多年位居全市首位。这一模式随后在全市推广,目前十堰各县市区已逐步形成"住建部门主管、生态环保部门监管"的分工协作格局。 在治理体系构建上,十堰市因地制宜,整合农村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厕污垃"协调治理等多重任务,建立了"庭院式+集中式+分散式+水肥一体化"的多元治理体系。该市大力推广无动力、微动力、生态化处理工艺,既降低了运维成本,又符合山区实际。截至2025年底,十堰累计建成各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577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升至86.7%,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全市1810个行政村实现环境整治全覆盖,是全省唯一一个实现农村环境整治全覆盖的地级市。 资金保障是长效运维的基础。十堰市建立了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每年投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资金3000万元。除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城乡一体化污水集中处理外,其余9个县市区均采用专业机构托管模式。各地结合本地污水处理主导工艺,优选技术实力强、运营经验足的专业队伍负责设施日常运行维护,所需费用由政府财政保障。这一做法有力保障了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彻底告别了"晒太阳"现象。 为确保治理质量,十堰市制订了《十堰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规范(试行)》和《十堰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日常运维标准。市级部门定期组织专班赴各县市区对设施运行情况开展现场随机核查,对发现的问题交由属地督办整改,形成了完整的管理闭环。这种全链条、全过程的监管体系,确保了污水处理设施"建得成、管得好、用得久"。 治理成效已在村民生活中得到充分体现。在郧西县观音镇刘家湾村,村民们为村里环境改善感到自豪。在茅箭区茅塔乡康家村,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能力达10吨,出水水质达标排放,部分指标可达地表水四类标准。处理后的尾水通过铺设喷淋与滴灌管网,用于露营地的灌溉和景观用水,既滋养了绿地,又节约了水资源,实现了污水资源化利用。
从"污水靠蒸发"到"清水绕人家",十堰的实践表明生态环境治理需要统筹规划和技术创新。当北方多地还在探索治污路径时,这座山城已构建起覆盖全域的生态防护网。其经验证明:守护绿水青山不仅需要决心投入,更需要制度创新和持之以恒的定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