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37件代表建议 聚焦民生与发展关键领域

民主监督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职能。近日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系统部署,充分说明了人大机构对人民意愿的重视和对民主程序的严格遵循。 本次会议审议的报告显示,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562位代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围绕"十五五"时期首都改革发展和民生福祉改善等重点工作,依法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共1002件。这些建议内容涉及社会发展、城乡建设、综合经济、法治建设、行政管理、民族宗教党团等六个上,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 为确保建议得到有效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了科学的分工机制。1002件建议已分别交78家承办单位研究办理,其中市人民政府承办932件,占绝大多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承办6件,市高级人民法院承办22件,市人民检察院承办4件,其他机关和组织承办32件,中央垂直管理单位承办6件。各承办单位应6月30日前完成办理并答复代表。 为推动建议高质量办理,报告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各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办前认真倾听意见、办中强化有效沟通、办后广泛征求代表意见"的"三沟通"机制,综合运用工作走访、实地调研、工作座谈等多种方式,与代表共同研究、商议解决方案。此机制的建立,有助于增进理解、凝聚共识,提高建议办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于代表提出的参与专题调研等要求,承办单位要注重,协调做好有关工作。 在督办体系上,市人大常委会构建了多层次的监督框架。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将重点围绕增加农民收入、加强调解工作、提升托育服务和学前教育质效、生活垃圾管理、加强"演艺之都"建设等五个方面的37件建议开展重点督办。这些选题紧贴民生实际,涉及农业发展、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关键领域。 同时,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将结合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就更深化司法改革全面提升审判效率、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加强防洪基础设施建设、国际交往中心建设、老龄工作等七个方面的73件建议开展专项督办。这些专项督办涵盖了改革创新、城市建设、民生保障等多个维度,体现了人大工作的全面性和前瞻性。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还将通过统筹督办,对综合性强、办理难度大的建议主动介入、逐件研判,并跟踪督办本届以来答复承诺的事项,确保承诺意见按期落地落实。这一做法强化了人大的监督职能,有助于推动建议办理从"答复"向"落实"的转变。

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只有聚焦实际问题,将群众关切转化为具体行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问责,才能真正落实"人民至上"理念,为首都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