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啊,上海法院审结了个涉及未成年人的案子,事儿有点大。事情是这样的,2月24日凌晨,唐某和吴某这两个才17岁的小哥们,在上海黄浦区一家火锅店里包间吃饭呢。结果呢,他俩居然在火锅里撒了泡尿,还互相拍了视频。到了2月27日,这个视频被其中一个人发到了社交平台上,一下就炸锅了。大家都在议论纷纷,这事儿对海底捞的社会形象造成了严重的冲击。 海底捞赶紧采取了措施,把餐具销毁了,把店里面彻彻底底地打扫干净消毒了,还给那个时间段在店里消费的顾客全额退款了。等到3月的时候,上海警方把这两个人给行政拘留了。这时候海底捞就不干了,他们以名誉权和财产损害为由把这两个人还有他们的家长告到了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他们要求公开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商誉损失还有维权费用。 法院审理后觉得这事得好好说说。首先呢,法院认定唐某和吴某一起在火锅里撒尿这个行为是非常恶劣的。不仅仅是污染了环境和餐具吧?他们还拍视频默许传播这行为就是在侮辱海底捞。虽然这两个人还没有成年呢,但他们对自己的行为知道会产生什么后果啊?所以法院觉得他们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接下来是赔偿责任这一块。法院说如果这两个未成年人有个人财产的话,得先用来赔偿。不够的部分就让他们的家长补上。家长没管好自己的孩子嘛!还有啊!原告提出的那个“十倍价款补偿”的请求没被支持。法院觉得这是他们自己的商业策略和侵权行为没啥关系嘛! 最后呢!综合考虑了一下各种因素吧!上海法院判决这两个未成年人的家长还有他们自己一起赔偿海底捞220万元呢!而且还得在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赔礼道歉!这事儿可不是小事哦! 这次判决不仅是给当事人一个说法,更是告诉大家未成年也不能随便乱来哦!监护人要是不管好自己的孩子也是要负责的呢!任何恶意侮辱、诽谤企业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追究。同时也提醒大家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和家庭监护责任吧!毕竟我们还是得营造一个尊重法律、崇尚诚信、文明有序的环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