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涉众案件、民生纠纷和日常诉讼中,当事人往往诉求集中、情绪波动较大,加之对流程不熟悉、信息不对称,容易出现“不知找谁、求助无门、特殊群体应诉困难”等问题;若处理不当,不仅可能影响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还可能扰乱审判执行秩序——损害司法公信力。 原因:一上,法律程序专业性强,普通群众紧急情况下难以快速理清流程;另一上,涉众案件涉及人数多、损失大、期待高,情绪疏导和诉求表达需要及时引导。此外,现实生活中的琐碎问题,如带娃出庭、异地务工、材料遗失等,可能放大诉讼成本,成为阻碍当事人参与诉讼的“堵点”。,司法警察既要履行维护秩序、保障安全的职责,也需在法治框架内提供更细致、更前置的服务。 影响:从贵州高院门前聚集的非法集资案件受害人,到吉林伊通满族自治县法院一位抱着婴儿等待开庭的母亲,再到内蒙古高院当事人开庭前遗失传票的求助案例,这些细节反映了群众对公正高效司法的迫切需求。实践证明,依法依规的“柔性引导”能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秩序:通过引导群众至诉讼服务大厅、协助推选代表对接法官,既保障表达权利,又提升沟通效率;通过设置临时看护和“护‘未’驿站”,减少特殊群体的诉讼障碍;通过便民服务岗、导诉咨询和快速联络机制,确保程序顺畅运行。这些举措既增强了群众获得感,也提升了司法效率,减少了非理性聚集风险,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 对策:多地探索的共同方向是:以“严格规范”为底线,以“文明温度”为方法,以“向前一步”为机制。具体包括: 1. 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的司法警察便民岗位,整合导诉、咨询、帮扶等功能,解决群众“进门迷茫、办事不便”的问题; 2. 深化柔性执法与释法说理,耐心倾听情绪波动群体诉求,依法解释并合理分流,引导其通过法定渠道表达意见; 3. 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带娃应诉等需求,建立临时看护机制和安全空间,确保庭审秩序的同时减轻当事人负担; 4. 强化与审判执行部门的协同联动,快速处理材料遗失、流程卡点等问题; 5. 将个案经验制度化、标准化,形成可复制的工作规范,避免服务标准不一。 前景:随着群众法治意识增强,司法需求将更趋多元化和体验导向。未来,法院司法警察工作需在数字化服务与线下保障、应急处置与日常服务、安全管理与人文关怀之间找到更好平衡。涉众案件风险预警、诉讼服务流程优化、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等配套机制将更完善。通过服务提升治理效能、以规范增强公信力,司法警务将为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提供更坚实支撑。
当法律条文与温情实践相结合,法治才能真正深入人心;从贵州的理性引导到福建的儿童驿站,这些细微改进正是司法文明的具体体现。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司法机关用更有温度的行动证明:公平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实现。这既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法治中国建设最生动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