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防线再添司法利剑。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披露的一起典型案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揭阳市某肉制品经营者因在传统食品中违法添加有毒物质,面临刑事处罚与高额民事赔偿的双重制裁,凸显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正构建起更严密的法治防护网。
问题现状调查显示,2023年9月至2024年9月期间,吴某某在其经营的生熟肉制品店中,明知硼砂系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添加剂,仍购入45斤该物质添加至猪肉制品。
经查,这些添加硼砂的猪肉丸、猪肉酱通过零售和批发渠道流入市场,总销售量达4000斤,涉案金额9万元。
硼砂作为传统食品加工中的"增筋剂",虽能改善口感,但摄入过量会导致中毒,严重危害肝肾功能,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将其列入禁用物质清单。
案件突破得益于检察机关的主动作为。
2025年4月,揭阳市检察院在最高检"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中发现该线索。
尽管吴某某已受到刑事处罚,但办案人员认为,单纯刑事罚金难以弥补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
通过调阅卷宗、实地勘查、询问证人等"三位一体"调查方式,检察机关固定了完整的证据链。
值得注意的是,办案组创新采用"财产保全+惩罚性赔偿"组合拳,在诉讼前即冻结当事人名下两套房产及银行存款,确保后续判决可执行。
司法实践层面,该案创造了多项示范价值。
揭阳中院2025年11月作出的生效判决,不仅全额支持检察机关提出的90万元惩罚性赔偿诉求,更在赔偿金计算标准上采用"销售价款十倍"的顶格处罚。
中国政法大学食品安全研究中心专家指出,此案突破传统"以罚代赔"模式,通过民事公益诉讼实现"处罚到人"与"赔偿到位"双重效果,对食品违法形成更强震慑。
行业影响正在持续发酵。
案件办结后,当地检察机关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传统食品工艺规范"专项行动,组织肉制品经营者参加食品安全法制培训。
潮汕地区食品工业协会同步修订《肉制品加工自律公约》,明确禁止使用硼砂等52种非法添加物。
市场监管数据显示,2025年下半年当地肉制品抽检合格率同比提升1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