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司法权如何阳光下运行,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关键课题。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法律监督职责,既要确保办案质效,也要让权力运行过程可监督、可评价、可追溯。近年来,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不断提升,对程序透明、信息可达、解释充分的需求更为迫切。如何在依法保密、保护隐私与扩大公开之间把握尺度,如何将“能公开”转化为“好公开、准公开、深公开”,成为深化司法公开必须回答的问题。 原因——从改革要求看,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已成为制度性安排的重要方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将“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作为重要改革部署,涉及的规划建议提出“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对公开的系统性、规范性、可操作性提出更高标准。从现实治理看,个别领域违法犯罪手法翻新、社会风险点多元叠加,群众在医疗保障、个人信息保护、生态环境、食药安全各上的法治需求集中显现。以更高质量的司法公开回应关切,有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增强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预期稳定。 影响——公开既是接受监督的方式,也是提升治理效能的抓手。最高检有关负责人介绍,自2010年开展以“推进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以来,15年间共举办49场开放日活动。2025年以来围绕“民法典实施五周年”“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刑罚执行监督”等主题,采取四级联动形式组织活动,带动各地检察机关结合实际开展多样化开放日,推动检察职能“走近群众”。这种面向社会的制度化沟通,有助于增进公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促使办案机关在程序与实体上更加自觉地接受监督、改进作风、提升质效。 同时,类案公开正在成为连接司法办案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桥梁。最高检紧扣大局,每季度向社会公布类案办理情况。自2020年以来已发布22批58类,2025年公布4批11类,聚焦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医保骗保、环境污染、食药安全等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案件类型。通过公开典型类案办理情况,既能让社会更清晰地看到司法政策取向、办案尺度和法律适用要点,也能以风险提示方式增强公众法治意识,形成“办理一案、规范一片、治理一域”的带动效应。 对策——推动“公开”从形式展示转向机制建设,需要在广度、精度、深度上下功夫。一是完善公开内容体系,明确哪些信息依法应当公开、依申请可公开、依法不公开,强化统一标准与流程管理,避免公开随意化、碎片化。二是提升公开的可读性与可理解性,围绕社会关切强化释法说理,以案例解读、风险提示、法治问答等方式,把“专业语言”转化为“公共表达”,让群众听得懂、用得上。三是把公开与普法责任制衔接起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更加明确。检察机关以类案公开、开放日活动等载体推进普法常态化,有利于将“纸上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可感可知的普法教材”,推动社会守法意识与依法维权能力同步提升。四是强化公开边界治理,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商业秘密保护等要求,统筹“最大限度公开”与“必要限度保护”,实现公开不越界、监督不断档。 前景——随着司法改革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将更强调规范化、制度化与数据化支撑。可以预期,检务公开将从“点状活动”深入走向“体系化供给”,从“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规则公开、责任公开”拓展;类案发布将更注重治理指向与预防价值,在医保、婚恋消费、网络电商、欠薪治理、涉企信用修复以及生态文明与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形成更具针对性的法治指引。通过持续提升公开的广度、精度、深度,检察机关有望在更高水平上实现以公开促规范、以透明提公信、以监督强担当,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检察权的规范运行和透明公开,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通过不断深化司法公开,检察机关正在将权力置于人民监督之下,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这种制度创新不仅提升司法公信力,也为全社会树立了依法行使公权力的标杆。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检察机关将继续以人民为中心,以公开为常态,推动司法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更加透明、更加公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信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