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佛山正式发布了“好房子”建设实施指引。这个指引在规划、设计、建造和服务四个方面给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其中,取消单个阳台的进深和面积限制是人们最关心的内容。新规定允许开发商设计更大、更灵活的阳台空间,给购房者提供了更多的实际使用面积。另外,阳台面积的计算方式也做了调整。阳台现在被当作套内建筑面积的一部分,把计算限额从18%提高到了20%。未来,购房者可以享受到更多实际可用的阳台面积。这个政策把住宅层高提高到了3.1米,并且规定空调、新风系统等设施要安装在住宅中。而传统住宅层高多为2.8米左右,所以新规定带来了更好的通风和采光效果。首层架空层净高不低于4.5米,为社区公共活动提供了更多空间。还有一些其他规定也给开发商更多灵活性:共有设施不算入容积率、凸窗不算入建筑面积、地下车库出入口和楼梯不算入容积率。这些改动意味着开发商可以给住户提供更多空间资源。佛山市这次提出的新指引给居民带来了实际利益。《南方日报》记者唐梦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