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模庞大却保障缺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面临现实困境 随着平台经济不断发展,快递员、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队伍迅速扩大,总规模已超过8400万人。他们深度参与城乡经济运行,带动消费、吸纳就业诸上作用明显。但与庞大规模不相匹配的是,该群体社会保险参保率长期偏低,工伤、养老、医疗等基本保障上仍有缺口。一旦遭遇职业风险,往往缺少稳定的制度支撑。 此问题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受到代表委员集中关注,成为社会保障讨论的重点议题之一。 二、劳动关系模糊、制度设计错位,参保壁垒成因复杂 代表委员普遍认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难以进入职工社保体系,关键在于现行制度与新型就业模式存在不适配。 目前社保制度主要以稳定劳动关系为基础,依靠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缴费来运行。但在平台用工场景中,劳动者与平台之间多通过合作协议、外包合同等方式建立联系,劳动关系难以依法明确,平台应承担的缴费责任也因此长期处于模糊状态。 同时,现行“以单位为参保主体、按月固定缴费”的方式,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收入波动大、工作时间碎片化等特点不匹配。加之该群体跨省流动较为普遍,社保跨地区转移接续手续较多、衔接不够顺畅,继续削弱了参保积极性。制度更新跟不上就业形态变化,使他们在现实中更难纳入现有保障体系。 三、地方先行先试,多层次保障网络初现雏形 尽管制度挑战仍在,但部分地区已率先探索解决路径,积累了可借鉴的经验。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徐睿霞委员介绍,当地出台对应的政策,明确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措施,推动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并探索补充工伤保险制度,逐步形成以基本工伤保险兜底、商业保险补充的多层次工伤保障体系。这种将政策保障与商业机制结合的做法,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参考。 从国家试点到地方创新,再到企业层面的探索覆盖,更广、层次更丰富的补充性社会保障网络正在逐步形成。 四、代表委员多方建言,制度完善路径渐趋清晰 围绕如何补齐制度短板,代表委员从制度设计与落地操作等上提出了较为系统的建议。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杨宇栋委员提出,应落实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平等权利,加大对低收入参保群体的社保补贴力度,并进一步打通灵活就业人员社保与城乡居民社保之间的衔接转换,确保权益记录可累计、不断档。 全国总工会原书记处书记邹震委员建议,完善多层次、兜底性的养老保障体系,建立适应灵活就业人员高流动性特点的参保缴费机制,并对滞纳金等规则作出优化,减少跨地区、跨行业流动带来的参保成本与顾虑,确保劳动者在流动就业过程中仍能享受相应补贴政策。 来自基层的殷勇代表则从操作层面提出:支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按月、按季、按半年或按年度灵活缴费,允许在当地规定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内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对低收入群体给予适当补贴,引导其提高参保水平,做实兜底保障。 总体来看,这些建议指向一致:通过降低参保门槛、提升制度弹性、强化政策激励,推动社保体系从“单位主导”向更适应个人参保转变,从“地域分割”向更顺畅的全国衔接迈进。
社会保障体系是重要的民生安全网,其适应性与韧性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在人口结构变化与产业转型并行的背景下,推动社保制度更包容、更灵活,不仅关乎8400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也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制度支撑。围绕此群体的保障改革仍在推进,涉及的制度完善有望加快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