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年的退伍兵在部队里可是占了个大便宜,以前那时候当兵要么干满三年要么干满两年。谁要是表现太差劲,哪怕两年没满也得提前走人。当时国家对咱们的安置原则就是“从哪里来,回哪里去”,可要是碰上1971年初这种特殊年份,情况就不一样了。因为国家那时候大力发展“三线企业”,加上那几年文化大革命工厂都没怎么正经招人,各地企业都急得不行,直接去了“解放军大学校”抢人。 当年那些负责招工的人天天往民政部门的退伍安置办公室跑,部队一送来退伍兵档案,他们就跟抢宝似的开抢。他们生怕完不成名额,所以那时候只要是71年春季退伍的兵,不管是干了几年还是啥水平,只要没犯过啥大错没受过处分,基本都能安排进厂里工作。 到了72年因为那个大家都知道的原因,没征兵也没退役。73年以后呢,就又回到以前那种“从哪来回哪去”的老规矩了,除非是表现特别好、立过功或者当兵超过八年还真有点特长的特殊人才会有例外安排。 看这湖北战友说的就明白了,1971年退伍的这帮哥们真是赶上了个好时候。他们当了三年或者两年兵回来,马上就有了一份稳当的工作。既能把当兵的义务履行了,又过上了有保障的生活,这好事可不是天天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