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以精细化财政管理贯通预算编制执行监管全链条 提升社保基金运行效能

社会保障基金运行效率,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部门把社保基金管理作为财政重点工作,围绕制度完善和管理升级持续发力,不断提高基金运行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持续性。 在预算编制环节,内蒙古建立社保基金预决算联审机制,改变以往分头编制、口径不一的做法。自治区财政厅牵头相应机构在预算编制前提前谋划,统一编制口径,开展集中汇审。自治区财政部门组织各盟市业务骨干组成审核组,共同研判问题并形成审核意见,带动各地预决算编审能力整体提升。各盟市同步开展本地区预决算汇审,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协商解决。通过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审核体系,预算编制更精准,也为基金安全运行打下基础。 在预算执行层面,内蒙古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障重点”,对接民生保障政策,足额安排各类社保补贴资金,确保兜底保障、待遇调整等政策落实到位。同时,自治区明确各级财政支出责任,优化支出结构,聚焦基金可持续运行,尽量避免资金缺口和支出浪费。 为推动资金直达快享,内蒙古依托财政一体化管理系统,建立“实时监控、月度报告、季度分析、半年小结、年终决算”的动态监管机制。通过系统预警模块,实时跟踪基金收支进度,重点监测财政补助资金拨付至专户的及时性,以及专户资金划拨、支出余额异常等情况。对疑点信息及时预警通报,尽快打通执行堵点,保障资金流转顺畅。 2025年,自治区财政厅在人民银行国库部门设立“保基本民生”专用账户,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按月调度。该举措实现财政补助资金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并确保及时足额到位,继续强化资金使用约束。 在监管层面,自治区财政厅会同人社、医保、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重点排查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不到位等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多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有助于减少基金被挪作他用或管理不规范等风险。 为增强管理水平,自治区制定出台社保基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开展基金运行监控和重点绩效评价,推动绩效管理覆盖全领域、贯穿全过程。同时,建立常态化联合工作机制,定期分析基金运行情况,细化部门职责,完善社保基金全链条管理,保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通过系统化绩效评价,推动社保基金管理由被动应对转向主动优化,由事后监督更多转向事前预防。

社会保障事关国家治理与民生福祉。内蒙古的实践显示,制度完善与技术手段共同推进——既能守住基金安全底线——也能提升民生服务效率。面对人口结构变化和保障需求升级,这种全链条、智能化的管理方式,有望为社保体系改革提供参考。下一步,可省级统筹、跨部门数据共享诸上持续推进,让社会保障网织得更密、更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