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印刷企业“放水养鱼”

天津一家融资租赁公司因为一家印刷企业没能按时支付55万元的租金,闹到了沈阳辽中区法院。受理案件后,王晓华法官考虑到要是简单判下去,不但会把印刷企业搞破产,也会让债权没办法收回,影响金融合作。为了保护这两头,她按照“放水养鱼”的思路,组织双方调解。法官一方面跟企业讲清违约的后果,让他们正视债务;另一方面给原告透个底,建议给企业一点时间分期付款。最后双方达成了协议,印刷企业答应在2026年12月前把钱分成13期还完,其他几家也得跟着一起担责任,同时融资租赁公司还能优先收回设备。这样一来,既保住了本金,又让企业喘口气不至于关门。 辽中区法院这次调解是为了给优化营商环境做个典型案例。他们搞出了三个办法:第一是设立涉企案件的绿色通道,让这类案子“快立、快审、快调、快执”,这起案子从立案到调解只用了20天;第二是讲司法善意,用调解和解这些软办法来平衡企业生存和还钱;第三是做订单式法律服务,帮企业防风险、懂法律。通过这些举措,给企业营造了舒心的环境。这个由周贤忠报道的案子,充分体现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