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中学生骑车摔倒,交警定了这俩女生承担次要责任,要22万

事情是这样的,北京那边有个叫尹心雨的律师,在江苏法德东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工作。还有个叫陈晓东的律师,是江西安喜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他退休前在江西广播电视台《都市现场》节目分析过这个案子。现在北京日报把这几个新闻综合到一起说了。 这次事情发生在福建,有个老太太骑自行车拐弯的时候摔倒了。两名初中生骑电动车路过,看见老人摔倒了,就停车去扶。结果交警定了这俩女生承担次要责任。然后老太太就找那两个女生还有她们的家长要钱,要22万。事情闹得挺大,湖南那边的媒体都在报。 2月21日的时候,记者联系到了女生的妈妈郑女士。她说事情已经处理好了,原告方撤诉了。之前发的朋友圈和抖音内容也都删了,不想再占公共资源了。 陈律师说呢,完整的监控视频也出来了。他把视频帧帧分析了一下。第一次老太太避让的时候是白色轿车路过,两个人没碰到。第二次呢,两个女生骑电动车从路口出来,挡住了老太太的去路。老太太要是不左转避让就要撞车了。所以啊,真正造成危险的是第二个原因。两个女生骑电动车和老太太摔倒之间是有直接因果关系的。 至于那个索赔22万的事嘛,陈律师说具体得看老人提供的证据怎么样。如果老人受伤评上残了(比如十级或者九级),那22万可能就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还有残疾赔偿金这些费用。 责任划分的问题也是网友们讨论最多的。陈律师解释说交警定的是责任性质(比如主要责任或者次要责任),但不是直接的赔偿比例。在司法实践里,被定次要责任的一方最多赔不超过40%,具体可能是10%、20%或者30%,得法院综合各方证据来定。 现代快报也报了这个新闻,江苏法德东恒(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尹心雨律师说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民事诉讼公文书证,法院参考一下就行,不做最终依据。法院可以根据证据自己审一审。 如果查实老太太受惊摔倒是因为那两个女生骑车的话,还得看她们的速度啊距离这些客观因素怎么定责任。得按照《民法典》里的侵权责任编来确定女孩、白色车辆还有老人三方谁的过错大谁赔得多。 不管怎么说呢,两个学生主动停车帮忙的好心还是值得肯定的。社会上不能因为这么个例就觉得做好事有风险不敢帮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