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是地球三大生态系统之一,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蓄洪水、固碳增汇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功能,也是城乡居民亲近自然的重要场所;我国湿地保护取得显著进展,全国湿地面积位居亚洲第一、世界第四,标志着以法治为基础、系统治理为路径的湿地保护修复进入巩固提升阶段。 但湿地生态系统仍面临多重挑战。部分地区历史欠账较多,水文过程被改变、岸线硬化和污染输入导致湿地功能退化;城镇化与产业调整带来用地与用水压力;外来入侵物种扩散威胁滨海湿地稳定性与生物多样性。如何发展与保护间把握尺度,成为湿地治理的现实课题。 湿地问题往往具有系统性和累积性。湿地与河流、湖泊、海岸带紧密相连,单一要素治理难以见效,必须统筹水资源配置、流域污染控制、岸线管控与生态修复。过去对湿地生态服务功能认识不足,管理规则分散、责任边界不清,导致部分地区出现"边修复边破坏"的现象。 近年来我国持续强化法治保障,颁布实施湿地保护法,完善促进湿地恢复的配套制度,全国21个省(区、市)完成省级湿地保护条例制修订,依法治理体系不断健全。此制度层面的完善,为从源头严控破坏、对退化区域开展修复提供了明确依据和可操作路径。 治理成效正逐步显现。我国建立并完善了湿地分级管理体系,指定国际重要湿地82处,发布国家重要湿地80处、省级重要湿地1208处,形成梯度保护网络。累计实施3800多个湿地保护修复项目,新增和修复湿地面积100余万公顷。围绕红树林这一海岸带"生态屏障",累计营造红树林9200公顷,除治互花米草9.73万公顷,有助于恢复原生植被与栖息地结构。 我国设立国家湿地公园903处,约90%向公众免费开放,每年吸引游客约3.2亿人次,湿地日益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同时,我国认证国际湿地城市22个,数量居世界首位,国际红树林中心正式成立,意向成员国增至20个,为全球湿地治理提供了平台支撑。 面向下一阶段,湿地治理的关键在于从"项目化修复"继续迈向"机制化保护",从"点状改善"走向"系统提升"。"十五五"期间,我国将增强湿地资源的科学保护、系统治理和合理利用。 具体举措包括:继续健全法律法规与配套制度,推动地方依法履责、协同治理;加强湿地生态系统本底调查、动态监测与预警,提升数据支撑能力;建立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统筹实施保护修复工程,持续推进红树林保护修复,巩固互花米草防治成果,把外来入侵物种治理纳入常态化轨道;建立健全湿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生态补偿、绿色金融、生态产业等多元路径,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 随着法治保障健全、分级管理体系更加成熟、监测评估能力持续提升,我国湿地保护修复将更强调系统性、整体性与协同性。未来湿地治理将与流域综合治理、国家公园体系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双碳"目标相互衔接,湿地在固碳增汇、气候适应与灾害风险降低上的作用有望进一步凸显。以红树林等重点生态系统为抓手,我国参与全球生态治理的实践经验将更具示范性和可复制性。
湿地保护的成就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体现,也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生动实践。从亚洲第一、世界第四的湿地面积——到覆盖全国的保护管理体系——再到融入国际合作的全球视野,我国湿地保护工作已形成完整的制度框架和实践体系。展望未来,随着"十五五"期间各项举措的加快,我国湿地保护必将在法治化、科学化、国际化的道路上迈出更大步伐,为维护全球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