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应急管理部官方网站2月20日发布的信息,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专项通报,就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福禄寿烟花爆竹经营部较大事故及湖北省襄阳市宜城市千和百货店烟花爆竹零售点重大事故作出系统通报,并对全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两起事故接连发生,暴露监管深层隐患 通报指出,江苏、湖北两省短期内相继发生烟花爆竹爆燃事故,并非偶然。事故背后折射出当前烟花爆竹经营环节存在的五个突出问题。 其一,零售店周边燃放行为缺乏有效管控,安全风险长期处于失控状态。其二,部分经营者采用"超市式"自选销售模式,大量购买人员聚集于有限空间——极易引发连锁危险。其三——超量存放、藏匿储存、经营超标违禁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部分零售店甚至将烟花爆竹摆放至许可证载明场所之外。其四,经营许可审批把关不严,零售场所与周边建筑安全距离不足的问题依然普遍存在。其五,地方层面对事故警示信息和工作要求的传达落实不到位,举一反三的排查整治工作流于形式、浮于表面。 上述问题相互叠加,构成了此次事故发生的深层根源。 二、节日期间风险集中,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春节、元宵节历来是烟花爆竹消费的高峰时段,人员流动密集、燃放需求旺盛,客观上加大了安全管理难度。另外,部分地区对烟花爆竹燃放的管控政策存在松紧不一的情况,给违规经营和违法燃放留下了空间。 从两起事故的发生背景来看,经营主体安全意识薄弱、基层监管力量不足、信息传导机制不畅等问题,在节日前后的特殊时间节点上被更放大。若不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遏制,事故多发的势头将难以根本扭转,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将持续面临威胁。 三、部署全链条整治,八项硬措施压实责任 针对上述问题,国务院安委办在通报中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各地从以下几个层面同步推进整治工作。 在隐患排查上,要立即组织对所有烟花爆竹零售店开展"拉网式"风险排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强化零售场所及周边区域的安全风险管控。 全链条监管上,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燃放各环节实施全程安全管控,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及时查处。 宣传教育上,要以两起典型事故为警示,广泛普及安全购买、储存和燃放知识,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公众安全意识。 "打非"行动上,要保持高压态势,紧盯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强化非法行为的追踪溯源与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持续推进节日期间专项整治行动。 通报特别强调,要将"五个严禁、三个务必"八项硬措施落实落地。具体包括:严禁"下店上宅"经营烟花爆竹,严禁超量储存,严禁将产品摆放至店外,严禁在零售店周边100米内燃放试放,严禁在禁放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务必安排专人现场盯守,务必严格控制进店人数,务必在显著位置张贴"五个严禁"警示标语。 目前,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已通过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将上述要求逐级传达至每一个乡镇街道和每一个烟花爆竹零售店,并同步派出工作组赴重点地区开展暗访检查,推动各方层层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节日安全不容忽视。此次整治既是应急措施,也是完善公共安全体系的契机。需要政府、商家和公众共同努力,确保烟花燃放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