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不能再把患者当成试验品了!

《斗医播客》第74期提到,一名27岁女子因扁桃体发炎输液,仅4秒钟就发生了过敏反应。然而,在这关键的黄金急救时刻,医护人员没有及时采取行动。结果,这位女子失去了生命。更加令人心寒的是,医院拒绝承认自己的责任,一口咬定是患者自身过敏所致。他们甚至不让家属见遗体,只想用11万元的人道主义赔偿草草收场。 这次事件并非简单的医疗纠纷,而是事实清晰的医疗损害。医护人员在用药前没有规范询问患者的过敏史,也没有按照指南进行评估皮试。发生过敏反应后,医护人员也没有及时施救,还中断了静脉通道。每一个环节都违反了诊疗规范。 这给我们提了一个醒:不能再把医疗损害当作医疗纠纷来拖延了。在常态执法缺位、法定维权渠道虚化的情况下,医院敢对受害者摆横、甩锅、冷处理。因为他们知道家属需要经过漫长的鉴定、反复调解和艰难诉讼才能获得公正待遇。对于普通人来说,耗得起的是医院而不是受害者。 很多人混淆了概念:医疗纠纷和医疗损害是不同的概念。纠纷是双方各说各理;损害则是有明确过错、有直接因果关系和致命后果的违法失职行为。明明是违反规范导致人死亡,却被拖进“先鉴定、再调解、后诉讼”的冗长流程中去了。 为了让执法更有力度,我们需要把执法挺在前面,打通法定渠道,并将过错追责落实到位。只有这样医院才不敢摆横,生命才有底线,医患关系才会有真正的信任。 一条人命不能被流程消耗掉,过错也不能被鉴定拖延下去。事实清楚的医疗过错就应该立即调查清楚并当场固定证据并依法追责。不要让家属在漫长等待中耗尽尊严。 这是一次失职的表现,绝不能用“人道主义”来掩盖责任。医院不能再把患者当成试验品了!我们要保护每一个人安全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