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者养老保障需补短板 代表建议试点年金制度实现"养老金跟人走"

一、群体庞大,保障缺口值得警惕 国家统计局及相应机构数据显示,我国灵活就业人员规模已突破2亿,新就业形态人员超过8400万;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自由职业者、平台接单劳动者等,已成为现代经济运转的重要力量,但社会保障体系中长期处于相对薄弱位置。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战略研究中心主任周燕芳在基层调研中指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人员养老保险“漏保”“断保”问题日益突出,如不尽快通过制度完善加以回应,可能给该群体的老年生活带来持续风险。 二、参保率偏低,三重因素影响覆盖 对应的研究显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总体参保率约为50%,明显低于传统正规就业群体。周燕芳认为,参保率偏低背后主要受政策、企业和个人三上因素制约。 从政策层面看,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稳定就业和明确劳动关系为基础,并以连续缴费满15年为主要条件。但平台经济带来大量依托互联网接单、跨平台流动、劳动关系相对松散的劳动者,现有制度在准入与适配上存在不匹配的问题。 从企业层面看,部分平台企业通过承揽协议、服务外包、挂靠等方式弱化或规避雇佣关系认定,从而减少应承担的养老保险缴费责任,将成本更多转移到劳动者个人,这在一些行业中较为常见。 从个人层面看,缴费压力是最直接的影响因素。按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需按缴费基数的20%自行承担全部费用。对收入不稳定、波动较大的灵活就业者而言负担较重,不少人因此选择不参保或中断缴费。 三、制度衔接不足,权益中断更易发生 周燕芳指出,现行制度要求连续缴费满15年才能享受退休待遇,而灵活就业群体流动性强、更换平台频繁,跨地区流动也较常见,一旦出现就业间断或异地迁移,养老权益积累更容易被打断,“断保”因此成为高频问题。 同时,户籍限制与地域壁垒尚未完全消除,跨省转移接续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不便,影响了流动群体养老保障的稳定性。 四、代表建言,专项年金探索新路径 针对上述问题,周燕芳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建议:在不改变基本养老保险总体框架的前提下,探索建立面向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人员的专项年金制度,并优先在上海等条件较成熟的城市试点,形成经验后逐步推广。 据她介绍,该专项年金制度拟突出三项设计: 其一,确定缴费、全额积累。采用缴费确定型模式,个人账户完全积累,缴费与待遇对应关系清晰,规则更透明,有助于提升参保预期稳定性。 其二,无需统筹、缴费更灵活。个人缴费、平台企业缴费及政府补贴直接进入个人账户,不设统筹账户,降低运行复杂度,也有助于缓解参保者的当期压力。 其三,打破壁垒、账户随人流动。无论跨平台还是跨地区,个人账户权益持续保留,减少因就业变化带来的权益中断,实现“养老金跟人走”。 同时,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将出台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保险的相关政策,为专项年金等制度探索提供了政策空间。 五、协同发力,完善保障体系需要加快推进 分析人士认为,完善灵活就业群体养老保障,既需要制度主动适配,也需要平台企业承担相应责任,还需要政府在补贴安排与监管约束上同步加强。若专项年金在试点城市取得实效,有望为下一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供可复制的路径。

在数字经济加速发展的背景下,社会保障制度也需要与就业形态同步调整。建立更适配新就业形态的养老保障体系,关系到亿万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将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稳固的支撑。对应的改革的推进,将检验制度创新与社会包容的能力与决心,并有望为全球劳动保障制度完善提供可借鉴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