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乡宁中小学护眼灯改造项目采购价格过高 引发资金使用透明度质疑

近日,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中小学护眼灯改造项目出现的价格差异引发关注。报道称,市场上单价不足200元的护眼灯产品,在此项目招标中的中标价却达到780元,差距接近四倍。这不仅与常见的市场价格水平不符,也让公众对校园采购的规范性产生疑问。该项目总投资137.934万元,涉及乡宁县158间教室内1422个教室护眼灯和316个护眼黑板灯的更换。按中标价测算,单个护眼灯的采购成本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更引人关注的是,项目安装费用甚至高出灯具价格两倍,这在一般市场交易中并不多见。当地教科局和财政局有关负责人回应称,项目已完成立项、审批及政府采购等流程,未发现明显偏离市场合理价格水平的情况。但此解释仍难消疑虑。程序合规与结果合理应当同时成立,如果只有流程合规、却缺少价格合理性支撑,反而容易让人担心审核把关是否到位。深入看,此事也折射出招投标领域长期存在的一些顽疾。近一段时间,“萝卜招标”“明招暗定”“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现象在个别地区仍时有发生。有业内人士称,部分公司与采购方存在“合作”虚高报价的情况;有的项目询价时倾向参考高价案例,导致拦标价偏高;也有具备资质的企业因缺乏资源对接而选择不参与投标。这些做法削弱了竞争机制,影响价格形成的公正性。,乡宁县教科局和财政局负责人还表示,询价报告由第三方公司出具,主管部门自身缺乏对询价结果再研判的专业能力。这一说法引出新的疑问:基础的市场比价是否真的需要很高门槛?如果连常规的价格核验都难以开展,招标与审核环节的把关效力如何保证?这些问题提示,采购方可能存在专业能力不足或审核不严的风险。校园采购资金多来自财政拨款,属于公共资金,理应遵循节约和实效。政府采购制度的目的之一,就是通过竞争机制节约财政资金、提升使用效率,招标通常遵循“合理低价中标”原则。此次项目出现“高价中标”,不仅与这一原则相背,也可能反映出采购过程中存在管理失当甚至违规风险。当地提供的成本核实情况称,项目总体概算为146.79万元,未超出批准投资额度。但如果概算本身与市场价格脱节,仅以“不超预算”来证明合理性,显然难以服众。这也让人担心:是否存在成本控制意识不足,或“按预算花钱”的倾向。若不及时纠偏,不仅会造成公共资金浪费,也会削弱社会对校园采购的信任。从更大范围看,该事件暴露出校园采购中的多处薄弱环节。其一,采购信息公开仍需加强,便于社会监督。其二,采购方专业能力建设需要跟上,不能以“不专业”为由回避责任。其三,应强化第三方询价机构的独立性与专业性,避免沦为走过场。其四,对招投标中的违规行为应完善监督与问责,让制度真正发挥约束作用。

一盏护眼灯照亮的不只是教室,也映照出公共资金管理的透明度。教育经费的使用效果与廉洁风险紧密对应的,每一笔支出都应经得起市场检验和公众监督。此事提示:只有把权力运行置于制度约束之下,让信息公开成为常态,才能减少寻租空间,守住公共资金的底线,让每一分教育投入用在该用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