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立涉税服务信用评价体系 五级分类加强行业管理

为更规范涉税专业服务市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并发布了《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这个举措标志着我国涉税专业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迈入新阶段,将通过科学的评价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措施,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服务情况进行信用评价,对涉税服务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信用记录,并根据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的激励约束措施。这一制度设计充分反映了"放管服"改革要求,既要规范市场秩序,又要激励诚信经营。 办法建立了科学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评价涵盖实名制等行政管理规定遵守情况、纳税人评价、税务机关评价、业务结构、服务质量、业务信息质量、行业自律、党的建设情况、人员信用、业务培训、委托人纳税缴费信用以及自身纳税缴费信用等多个维度。涉税服务人员信用评价则包括基本信息、执业记录、不良记录、纳税记录等内容。这种多维度、全方位的评价体系能够客观反映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的真实信用状况。 信用等级采用五级分类制度。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等级按照从高到低顺序分为TSC5级、TSC4级、TSC3级、TSC2级和TSC1级五个等级,满分为500分。其中,TSC5级为400分以上,TSC4级为300分至399分,TSC3级为200分至299分,TSC2级为100分至199分,TSC1级为100分以下。这一分级标准清晰明确,便于社会各界了解和监督。 评价周期为每个自然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为评价周期内的累计积分,按月公告,下一个评价周期重新积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根据信用积分和等级标准对管辖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进行评价,于每年4月30日前完成上一个评价周期的年度评价工作。信用等级年度评价结果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发布,有效期为一年。这种定期评价制度确保了信用评价的动态性和时效性。 为保障信息透明,办法规定税务机关通过税务门户网站、12366纳税服务平台、电子税务局等多个渠道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纳税人可以查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信用等级及服务人员的信用积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可以查询本机构的信用等级、积分明细和服务人员信用积分,涉税服务人员可以查询本人的信用积分明细。这种开放透明的查询机制有利于形成社会监督合力。 办法建立了有效的失信惩戒机制。对被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及严重失信主体的,税务机关将采取公告并向社会信用平台推送、向委托人和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风险提示、所代理涉税业务由其与委托人共同到税务机关现场办理等措施。对纳入纳税缴费信用管理的涉税服务严重失信主体,将适用纳税缴费信用D级管理措施,并将信息通报有关部门实施监管和联合惩戒。这些措施形成了有力的约束力,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 同时,办法也建立了信用修复机制,体现了"惩戒与救济相结合"的原则。被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经公示满3个月,或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经公示满1年的,可以在"信用中国"网站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申请材料包括法定责任义务履行完毕的证明材料和信用承诺书。税务机关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修复结果提供给"信用中国"网站。这一机制给予失信主体改过自新的机会,鼓励其主动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涉税专业服务事关政策落地和市场运行。通过建立可记录、可评价的信用体系——既治理行业乱象——又推动税收法治化和营商环境优化。随着制度完善和信息透明化推进,诚信合规的价值将更凸显,专业服务质量也将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