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区推广“法治小院”延伸基层治理末梢 让矛盾化解和法律服务直达村屯

问题:农村治理涉及面广,但法律服务供给不足,矛盾纠纷常集中邻里关系、土地流转、赡养等领域。部分村屯过去依赖人情和经验解决纠纷,缺乏规范处理路径,导致矛盾久拖不决,影响群众生活,也增加了基层治理负担。随着乡村振兴推进,土地经营方式变化、务工人员返乡、产业合作增多等新情况涌现,对基层治理的法治化和精细化提出了更高要求。 原因:基层法治建设的难点主要在于服务触达不足和群众获得感不强。村民对法律条文理解有限,纠纷易情绪化;同时,法律咨询和调解资源与村屯存在空间距离,程序成本和沟通成本较高。此外,乡村治理需自治、德治与法治共同推进,单一手段难以长效。为此,大同区将“三治融合”理念融入“法治小院”建设,通过贴近生活的场景设计,补齐基层法治服务短板。 影响:“法治小院”将法治元素融入村庄日常:墙面标语、宣传栏、漫画图板等让村民随时学习法律知识;院内设置调解功能区,方便村民就近解决纠纷。例如,永吉村的“法治小院”由老党员兼“法律明白人”主持调解,先安抚情绪,再明确责任,最后制定方案,推动邻里纠纷当场化解。类似做法推广后,小院成为村民的“答疑站”“调解点”和“议事厅”,实现矛盾就地化解。小院还承担政策解读、村规民约完善等功能,推动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共识。据统计,大同区已建成51个“法治小院”,开展宣传11场,提供法律咨询16人次,调解纠纷154件,基层治理效能明显提高。 对策:为发挥“法治小院”最大作用,大同区以“阵地+队伍+机制”夯实基础。阵地上,因地制宜打造“一院一特色”,整合普法、服务和调解功能;队伍方面,发挥乡贤、村干部、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作用,增强公信力;机制方面,推动矛盾排查前移,实现小事就地办、难事联动办。同时,引入远程法律咨询,让专业服务更贴近村民需求。 前景:乡村振兴需要稳定的法治环境。“法治小院”将法治建设从文件落实到场景,既满足群众需求,也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可复制路径。下一步需重点提升专业支撑和制度化水平:一是完善矛盾分类处置和闭环管理;二是衔接村规民约与法律规范;三是针对土地流转、劳务纠纷等加强普法;四是推动服务数据化、常态化,实现从“有”到“优”的升级。随着法治生态改善,“法治小院”将产业发展、乡风文明和治理效能各上发挥更大作用。

从“枫桥经验”到“法治小院”,中国基层治理始终按照“群众需求在哪里,服务就延伸到哪里”理念;大同区的实践表明——法治建设不仅需要顶层设计——更需扎根基层的创新。当法律条文转化为村民门前的调解桌和田埂上的视频终端,乡村振兴便有了坚实的制度支撑。这种治理智慧的持续发展,正描绘出新时代乡村善治的生动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