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当前,部分地区和学校招生与编班环节仍存在不规范现象;一些义务教育学校以“重点班”“实验班”等形式进行隐性分层,影响学生平等受教育权;个别学校在招生中以“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等名义变相提前锁定生源,甚至与“择校费”“意向金”或各类赞助捆绑操作。同时,部分普通高中尤其是优质高中仍存在跨区域、超范围招生冲动,导致县域学校优质生源外流,基础教育生态受到影响。 原因:一是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均衡,社会对名校、名班的偏好叠加升学竞争压力,诱发“掐尖”冲动。二是少数地方招生管理中存在制度执行不严、信息不透明、监督不到位等问题,给违规“擦边”留下空间。三是入学信息核验链条较长,部门数据壁垒尚未完全打通,家长办事成本较高,也让不法中介和违规操作有机可乘。 影响:违规分班与违规招生直接损害教育公平,容易固化“择校—择班—择师”链条,加剧家长焦虑,扰乱正常教学秩序;对县域学校而言,优质生源被抽离会削弱办学活力,进而影响区域教育均衡发展。更深层面看,若“分层编班”“提前招生”演变为潜规则,将冲击依法治教和教育治理现代化目标,削弱社会对教育公信力的信心。 对策:针对上述问题,通知从“编班治理、招生规范、类型招生、服务便民”四上作出系统部署。 一是严控义务教育“分层编班”。明确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推动师资均衡配置与学生随机分班,全面实施均衡编班。编班结果公示后不得随意调整,以制度约束压缩人为干预空间。 二是贯通义务教育与高中阶段治理链条。与前两年相比,本次专项行动覆盖范围由义务教育延伸至普通高中,明确严禁部属高校附中、省属高中、设区的市域高中违规面向县域“掐尖”招生,推动形成覆盖中小学全学段的阳光招生体系,减少学段衔接处的监管空档。 三是从严整治招生环节违规行为。通知明确,严禁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严禁以“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分班保证协议”等方式变相提前招生;严禁在招生录取环节收取所谓“择校费”“意向金”,严禁将录取与“捐资助学”“教育基金”等赞助挂钩,从源头切断利益链条。 四是规范特定类型招生管理。全面实行特定类型招生省级审核备案制度,未经省级批准不得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创新人才早期培养项目”等名义开展特殊招生;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须严格限定在试点范围内实施;开展小语种特色培养项目的学校要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和计划,在“小升初”过程中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文化科目测试,防止特色项目被异化为选拔性考试。 五是提升入学服务能力与监管效率。通知要求加快推进户籍、房产、居住证、社保、学籍等入学有关信息互通共享,编制“教育入学一件事”办事指引清单,推动线上报名、审核、录取“一网通办”,线下办理“只进一门”,减少材料提交和重复证明。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数字化手段开展政策解答与报名指引服务,提升政策触达度和执行一致性。按工作安排,各地将按规定公开举报投诉受理渠道,畅通社会监督。 前景:业内人士认为,随着专项行动从义务教育拓展至普通高中,并同步推进信息共享与流程优化,招生入学治理将从“事后纠偏”转向“全流程防控”。下一步关键在于压实地方政府与学校主体责任,强化过程监管与结果问责,同时持续推进优质资源扩容与均衡配置,从根本上降低“抢跑”“掐尖”的现实动力,让阳光招生真正落地见效。
招生与编班看似程序性工作,却关系到教育公平底线和社会预期稳定。以更严格的规则约束“掐尖”和分层,以更便捷的服务打通信息壁垒,以更系统的治理贯通学段链条,才能让“阳光招生”成为可感可及的制度成果,让每个孩子在同一套规则下获得更有质量、更可期待的成长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