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个叫金佳的遗产继承律师,专门讲了转继承这个事儿

最近有个热搜挺有意思,说上海有个叫金佳的遗产继承律师,专门讲了转继承这个事儿。其实这事在咱们身边挺常见,2018年的时候,我还在张江支社看到过相关的社情民意信息呢。说到转继承,这就好比是“二次继承”。就是说,当继承一开始,还没把遗产分完呢,继承人突然走了,那他原本能拿到的那份遗产怎么办?这时候就不是重新放回原来的池子了,而是变成了他自己的遗产,得由他的法定继承人再去分。 最高人民法院那边好像就有这样的规定,明确说继承开始后如果继承人在没分割财产之前去世,只要没说不继承,他那份遗产就得转给下一代。像前段时间闹得挺火的那个新闻,王先生家里的情况就是典型的例子。本来房产应该是王先生和他奶奶一起分的,结果奶奶也没挺过去。这下好了,奶奶那份原本应该归王先生的钱,全被他叔叔姑姑拿走了。很多独生子女可能觉得只要是父母的东西就全是自己的,其实这是个大误区。 好多家庭因为不了解这些就乱了套,闹出了不少矛盾。误区一就是以为独生子女能把父母所有东西都拿光。其实只要老祖宗还在,他们也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一旦发生转继承,家产很可能就流到了叔叔姑姑那边去了。误区二是觉得一家人好商量就拖着不办手续。但时间拖得越久越麻烦,人一多关系就复杂了,万一再冒出个遗嘱指定的儿子先去世没留下话说咋办? 那怎么防着这事儿发生呢?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的金律师给咱们支了几招: 首先得赶紧立遗嘱。遗嘱不仅是个意思表示,还是个工具。找个懂行的律师指导一下,在里面设个替代继承人或者写明分割时间、条件啥的,就能直接把转继承给拦住。 第二要抓紧办手续别磨蹭。被继承人一走了事儿,大家赶紧商量好,该公证公证该打官司打官司把财产权属给弄清楚了。 第三还能用别的办法来传家。比如生前把钱送出去(当然得注意税的事儿)、买份保险(受益人得写明白)、搞个家族信托之类的。这些东西能在活着的时候就把钱传给孩子,直接绕过法定继承那一套麻烦事儿。 还有就是家里多沟通、多留证据。开会写协议、录音录像这些都能在有争议的时候当证据用。财富传承传的是关爱和秩序啊! 至于我呢?我是九三学社社员张江支社副主委、九三学社社法委委员、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专门搞婚姻家事和财富传承的。2018年那会儿还被评为宝山区的优秀青年律师呢。我在浦东新区、长寿路街道、泥城镇妇联、奉贤妇联那边都做过反家暴法宣传工作。大家要是有什么烦恼或者想法也可以留言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