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拉架劝和,结果被压在下面,结果被压在下面……

各位,咱们在日常生活中碰到冲突,一般都是看不过眼上去拉架劝和,这本是好事儿,可是万一在这过程中把人家弄伤了,到底要不要赔钱呢?正好2023年7月的时候,有个潘先生把当年在2020年4月拉架的戈先生给告了。话说那是2020年4月,潘先生跟朋友聚会,喝了酒玩嗨了,结果跟另一个叫曹先生的吵了起来。眼看要动手了,旁边的戈先生还有个孙先生赶紧冲上去想劝架。戈先生一把抱住了潘先生,两人一块儿倒地上了。结果被压在下面的潘先生右脚关节给崴了,后来做了手术。 到了2023年7月,潘先生不干了,去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月浦人民法庭把戈先生告上了。鉴定结果说潘先生右足外伤没致残,但得休息和护理。潘先生让戈先生赔治疗费、误工费一共15万多。打官司的时候,一开始只告了戈先生,后来法官把那天也在场拉架的孙先生也给追加进来做被告了。 这事儿争的焦点就是戈先生该不该赔钱。潘先生请的律师周东说,这事儿全是戈先生干的,他用力太猛才把人弄伤了。戈先生那边请的律师周蜜就说不对,潘先生本来就喝了两场酒了,当时还穿了双厚底马丁靴,受伤是好几件事儿凑一块儿的结果。他们觉得不该因为这个就得让戈先生担全责。 法官怎么看呢?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白玉路派出所做的笔录显示,那天在场除了潘先生外还有5个人都说戈先生是想拉架的。法官李鹏翔认为戈先生是看见事态要恶化才去抱住潘先生的,心里头根本没想着去故意害他。这事儿属于自愿救助行为,而且当时情况紧急。所谓紧急状态主要看两点:一是危险马上要发生或者已经发生了;二是如果不救的话后果会很严重。 在这种情况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说了:因为自愿实施紧急救助把人弄伤了的话是不用赔钱的。院长庞闻淙也表态说:要是法律非得让救助者一点错都不能犯才给赔偿的话,以后谁还敢管闲事啊?最后法院判戈先生和孙先生都不用赔。不过呢,戈先生这人也挺仗义的,自己掏了1万块钱给潘先生当补偿。 案子结了之后大家也都没上诉。这事儿给咱们提了个醒:平时大家遇到这种打架斗殴的突发情况还是要勇敢地站出来劝一下、拉一把。法律不会让好心人吃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