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为加强和规范党的工作机关建设提供了系统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此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党的工作机关建设进入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党的工作机关作为实施政治领导、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关键环节,其建设质量直接关系到党的领导力和执行力。当前,一些工作机关在运行中仍存在职能定位不够清晰、权责边界模糊、运转协调不力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了工作效能的发挥。《条例》的出台正是为了解决这些现实问题,通过制度化手段推动工作机关建设迈上新台阶。 政治属性是党的工作机关的根本属性。《条例》突出强调了这一点,要求将政治属性置于首位。这要求各级党的工作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教育引导工作机关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使各级党的工作机关真正成为政治过硬、让党放心的坚强阵地。 优化机构职能、提升运行效能是《条例》的核心要求。必须以《条例》为标尺,科学精准界定各级各类工作机关的职能权限,理顺关系、厘清边界。着力构建权责清晰、运转协调、执行有力的工作体系,推动各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将精力集中到抓大事、议大事、谋全局上来。这样才能切实克服职能越位、缺位、错位现象,提升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使工作机关的运行更加高效、更加有序。 干部队伍素质能力是党的工作机关效能的最终决定因素。《条例》对工作机关干部选拔任用、教育管理、监督约束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把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加强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提升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要求、服务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风险的本领。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弘扬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纪律严的过硬工作机关队伍。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建立健全符合《条例》精神、适应本单位本系统特点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细化工作规则和流程,将《条例》原则性要求转化为可操作、可监督、可问责的具体措施。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防止"破窗效应",确保《条例》成为工作机关日常运行不可逾越的底线和自觉遵循的准绳。
制度建设重在立规,更重在执行。贯彻《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关键是把政治标准贯穿始终,把权责体系理顺到位,把干部队伍锻造过硬,把制度刚性落到细处实处。唯有以更高站位、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推动工作机关建设提质增效,才能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一贯到底、落地生根,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