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两起案件看似分属不同法院审理、诉请方向相反,实则同源于一段长期加工合作关系中的履约争议:一方主张加工费及相关费用,一方则追究对方处置货物导致的损失。
前期协商未果后,双方分别诉至法院并在一审中各有得失,继而互不服判提起上诉,纠纷呈现“案中案”“诉中诉”的叠加态势。
一旦进入二审程序,时间成本、举证成本与对抗情绪可能进一步抬升,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个人生产生活秩序。
原因——合同履行过程中权利义务边界不清,是矛盾积累的关键诱因。
一方面,加工合作通常涉及原材料交付、加工交期、价款结算、违约责任等多项条款,若对结算方式、逾期责任、货物保管与处置规则约定不明,极易在市场波动或资金紧张时触发争议。
另一方面,部分当事人对法律规则理解不足,容易将“维权”理解为“对抗”:付款方忽视按期履约的基础义务,承揽方则可能在催款无果时采取不当处置行为,导致从经济纠纷演变为互相索赔。
加之跨区域合作中沟通链条长、证据留存不完整,也会加大事实认定难度,增加上诉冲动。
影响——纠纷进入诉讼并升级上诉,不仅消耗司法资源,也会放大市场主体的交易不确定性。
对于企业而言,资金占用、订单受阻、商誉受损等连锁反应可能扩散至供应链上下游;对于个体加工者而言,诉讼周期延长意味着收入不稳定、生产安排被打乱。
更深层看,若纠纷长期悬而未决,双方在同一行业圈层的信任关系会被削弱,后续合作空间被压缩,影响当地小微企业与个体工匠的稳定预期。
对策——南雄市人民法院在司法释明工作基础上,以“把话说透、把理讲明”为抓手推进调解。
调解人员围绕双方争议焦点,梳理合同履行链条,明确付款义务、交付责任、违约后果以及权利救济的法定边界:对企业侧,强调依约支付价款、及时结算是合同履行的核心义务;对承揽侧,重点释明留置等权利的适用条件和合理限度,提示不得以不当方式处置对方财物以扩大损失。
通过释法明理与利益测算相结合,引导当事人从“输赢思维”转向“成本—收益思维”,在互谅互让基础上形成可执行的和解方案。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相关款项当场支付到位,并同步撤回上诉申请,实现一次调解化解两案、纠纷就地止争。
前景——从个案处置到机制建设,此次调解折射出基层法院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的探索路径。
据介绍,自2025年5月以来,南雄市人民法院选派信访专员并返聘退休法官,对上诉及申请再审等案件开展司法释明工作,把矛盾化解环节前移,强化“能调则调、当调必调、调判结合”的治理效能。
面向未来,随着加工制造领域订单周期更快、协作链条更长,类似纠纷仍可能出现。
依法引导当事人完善合同条款、强化证据意识、规范权利救济方式,同时在诉讼阶段通过释明和调解降低对抗性,有助于提升纠纷解决效率,稳定市场主体预期,营造更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启示我们,人民法院的职责不仅在于判决纠纷,更在于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
通过创新司法释明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调解的优势作用,可以将对抗性的诉讼转化为合作性的协商,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目标。
南雄市人民法院的这一探索为其他法院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提供了有益借鉴,也体现了人民法院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