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一医院心脏手术致患者死亡被认定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院方承担主要责任

近期,宋女士在江苏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并接受心脏微创介入治疗后死亡一事引发社会关注。

院方发布情况说明称,患者先后因“上腹痛”“心悸”等症状至相关门诊就诊,后以“室性期前收缩”收住院治疗并实施电生理检查及射频消融术,术中突发呼吸心跳骤停,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

医院表示已协助完成尸检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并就事件向家属致歉。

问题层面看,焦点集中在两点:其一,医疗过程是否充分履行知情同意与风险告知义务,患者及家属对治疗必要性、替代方案和并发症概率是否获得清晰、可理解的解释;其二,术中处置与操作规范是否达到谨慎注意义务要求,尤其是在可预见但难以完全避免的并发症情形下,医疗机构如何证明其已尽到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处置责任。

省、市两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认为,医方实施射频消融术具备手术适应证,但风险沟通告知不到位、手术操作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存在过失,鉴定结论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这一结论意味着事件不仅是单纯的不良结局,更涉及医疗行为规范性与管理责任的系统性审视。

原因层面,医疗风险事件往往由“技术风险”与“管理风险”叠加而成。

射频消融术属于心律失常治疗的常用微创手段,但并非“低风险零代价”,其围手术期仍可能出现心脏穿孔、心包填塞、严重心律失常、栓塞等并发症。

对患者而言,决定是否手术,不仅取决于“有没有适应证”,还取决于症状严重程度、药物治疗效果、合并疾病、麻醉与围手术期风险评估以及是否存在可行替代方案。

鉴定意见指出“风险沟通告知不到位”,反映出部分医疗环节可能存在告知内容专业化、表达不充分、记录不完整等问题;而“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则提示术中操作与应急处置的规范化、团队协同以及关键节点质量控制仍需进一步核查和改进。

医疗机构在高风险介入操作中,既要依托专业能力,更要靠制度把关与流程闭环,任何一个环节薄弱,都可能放大风险。

影响层面,此类事件直接触及公众对医疗安全与就医体验的敏感神经。

对家属而言,失去亲人带来的情绪冲击与信息不对称叠加,容易形成“无法理解、难以接受”的心理落差;对医院而言,鉴定结论与责任认定将对内部管理、专科规范、人员培训与绩效导向提出更高要求;对行业层面而言,事件再次提示临床实践中必须把“沟通与告知”放到与“技术操作”同等重要的位置,避免把知情同意简单化为签字程序。

报道显示,双方此前就医疗损害民事赔偿进行多轮协商但未达一致,院方称与家属诉求差距较大。

赔偿分歧若久拖不决,容易加剧对立情绪,也不利于事实查明和后续善后处置。

对策层面,依法依规处置是基础,更重要的是把个案教训转化为制度改进。

第一,完善术前分层评估与多学科会诊机制,对拟行介入治疗的患者明确指征强度、风险等级和替代路径,必要时引入二次评估,提高决策透明度与稳健性。

第二,改进知情同意的“可理解表达”与“全过程记录”,通过标准化告知清单、关键风险口头复述确认、家属参与沟通记录等方式,使告知真正落到患者理解层面,而非停留在文书层面。

第三,强化手术安全与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围绕高危并发症建立演练与复盘制度,细化术中监测、应急处置、抢救流程与团队分工,形成可追溯、可改进的闭环管理。

第四,提升医疗纠纷处置的专业化水平,建立更及时的第三方调解、医学解释与心理疏导机制,推动信息公开透明,减少误解与对抗。

第五,监管部门与行业组织可结合鉴定结论,对同类技术操作的规范执行、风险告知与质量控制开展针对性督导,形成可复制的改进样本。

前景判断看,随着公众健康意识增强与医疗技术快速发展,介入微创手术数量持续增长,医疗安全管理将更强调“系统可靠性”。

未来一段时期,围绕高风险诊疗项目的指征管理、告知质量、手术室安全文化、医疗质量数据监测等,将成为医院治理的重要方向。

事件中提及当地相关部门依法开展调查处理,亦提示后续将沿着“事实查清—责任落实—整改闭环—制度完善”的路径推进。

对医疗机构而言,越是先进技术,越需要把风险沟通、流程规范与人文关怀前置,以降低“可预见风险”在现实中演化为不可挽回的损害。

这起悲剧再次敲响医疗质量安全的警钟。

在医疗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如何在追求诊疗效率的同时坚守医疗规范,平衡技术创新与风险防控,成为摆在所有医疗机构面前的必答题。

唯有将"患者安全至上"的理念转化为每一个诊疗环节的具体实践,才能重建医患互信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