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猎捕野生动物案件暴露基层治理漏洞 检察机关推动完善监管体系守护生态安全

夜幕笼罩的浙西山林中,盘旋的无人机正悄然改变传统盗猎模式。

淳安县人民检察院近期审查起诉的一起案件中,罗某等四人通过网购配件改装无人机,加装热成像仪与发射装置,在夜间远程射杀野猪等野生动物。

这种"人机分离"的作案手段,将科技工具异化为"空中猎手",引发基层治理新课题。

技术滥用暴露多重监管短板。

办案检察官陆云婷指出,当前不法分子可轻易网购热成像设备、弹射装置等配件,经简单改装即具备远程狩猎能力。

更值得警惕的是,侦查实验显示,改装无人机在25米高度发射的利箭可穿透11毫米木板,随着高度增加穿透力持续增强。

这种隐蔽性强、危害性大的作案方式,既破坏生物多样性,更对村民人身安全构成直接威胁。

深层症结在于法律与监管的滞后性。

现行《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尚未明确将无人机狩猎纳入禁用范畴,存在法律空白地带。

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缺位,使得改装配件流通渠道难以阻断。

同时,"人机分离"的作案特点导致电子证据易灭失,多部门协同机制不完善,形成"认定难、取证难、惩处难"的治理困境。

检察机关以个案推动系统治理。

淳安县检察院采取三方面应对措施:联合公安、林业部门开展侦查实验,量化危害程度;推动林业部门修订法规,将新型狩猎方式纳入禁止范围;约谈电商平台清理违规商品信息。

常务副检察长李韩英介绍,下一步将建立无人机销售、改装、使用的全链条监管体系,通过数字赋能提升执法效能。

随着低空经济快速发展,无人机应用场景持续拓展。

专家指出,此案折射出科技创新与法治建设的辩证关系,需在鼓励技术发展的同时,加快构建"技术+制度+人文"的立体防护网。

国家邮政局近期已就无人机物流安全运营公开征求意见,显示相关领域规范建设正在提速。

技术进步拓展了治理边界,也检验着制度韧性。

无人机不应成为破坏生态、威胁群众安全的“空中利器”,更应成为守护绿水青山、服务民生发展的“空中助手”。

以个案推动规则完善、以协同促成闭环治理,既是对违法行为的有力回应,也是对低空经济行稳致远的必要保障。

只有在法治轨道上明确边界、压实责任、形成合力,科技应用才能更好地服务公共利益与社会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