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女子徒步迷路被困罗浮山

1月11日晚上9点左右,位于广东惠州市的朱明洞消防救援站接到了一通紧急求助电话。两名女子因为徒步迷路,困在了罗浮山的荒山上,救援队立即出发去救人。搜救人员根据被困者的提示,花了一个多小时才找到她们。找到了之后大家才发现,两个人都冻得不行,其中一个人脚上全是水泡,另一个人连脚底的肉都发白了。大家赶紧给她们做了简单的包扎和保暖处理,带着她们往山下走。因为体力透支得厉害,一路上好几次差点抽筋走不动。为了安全起见,救援人员就把她们背上背下、背上去又背下来地护送着走。一直折腾到了1月12日凌晨1点30分,这才把这两个人安全送回了家。 这两位获救的女子跟救援人员讲,她们是跟一大群人一起进山的。下午返程的时候因为走得慢,其他同伴就扔下她们不管了。当时天已经黑了,山路又窄又滑,她们既没有手电筒,也没有吃的喝的。如果不是消防队员及时赶到,后果不堪设想。这种情况其实反映了不少人在户外徒步时的一个大问题——责任意识太差。很多人以为出门玩就是大家凑一块儿聊聊天、散散步就行。 特别是在地形复杂的山区活动时,团队里面最慢的那个人才是决定大家节奏的那个标准。这是个很基本的常识。可这次那个队伍里面的其他人,明明知道山区晚上走路很危险还要把别人扔在那儿不管,这种做法不仅违背了大家一起出去玩本来应该有的那种互相帮助的精神,搞不好还会出大事儿。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事责任也挺清楚的。不管组织者收不收费,都得保证大家的基本安全。既然大家都同意出来玩就得有风险意识。那些只顾自己跑不顾别人死活的人属于“不作为侵权”,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不过话说回来,就算参加活动的时候大家都觉得自己愿意承担风险(也就是所谓的“自甘风险”),也不代表别人可以随便就把你给扔了。 如果是因为别人故意或者是特别粗心大意才害你受了伤甚至丢了命,那个人还是得赔钱。所以说保护自己的命有时候还是得靠别人点道理才行。 这次事件也给我们提了个醒:不管是组织者还是普通参加者都得长点心眼儿才行。 比如组织者得事先多了解一下路况和天气情况;参与者得买个保险备点装备;管理部门也得加强点监管;老百姓也别觉得去山里走两步就是“说走就走的旅行”了。 像现在全民健身越来越火了;专家预测到了2025年户外运动产业总规模会超过3万亿元。在这个发展的过程中安全这块绝对不能落下;以后这行肯定是越做越规范、越做越专业、越做越安全的趋势了。 比如行业协会会制定一些标准;保险公司会开发更多针对性强的保险产品;政府部门也会搭建更完善的救援网络。 再加上现在的5G网络和北斗卫星这么发达;以后大家在野外遇到危险时能通过手机实时定位或者紧急呼叫求援的手段肯定会越来越多。 不过话说回来;技术再发达也代替不了人的责任心啊! 只有把专业的规范和对人的关爱结合在一起;才能真正实现“安全户外、快乐户外”的目标嘛! 这次罗浮山上的灯光不仅照亮了那两位被困者下山的路;也照亮了咱们整个户外运动安全建设方面所面临的迫切需求啊! 不管是去爬山还是去散步;我们都需要准备好足够的装备和知识;更需要建立起那种牢固的责任意识和互助精神才行啊! 每一次户外活动都是对团队协作能力的一次大考;每一次安全回家都是对生命最大的尊重与爱护! 让责任与互助成为我们户外运动中最鲜明的底色吧! 这样才能让大家在享受大自然美景的同时;也能守护好每一个珍贵的生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