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文物承载着党和人民英勇奋斗的光荣历史,是弘扬革命传统和革命文化的重要载体。
1月9日,遵义市召开《遵义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标志着这座革命历史名城在红色文化传承发展方面迈出重要步伐。
作为中国革命转折之城,遵义拥有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
遵义会议、四渡赤水、苟坝会议等重大历史事件在此发生,留下了珍贵的革命文物和红色遗存。
然而,随着时代发展,如何在保护中传承、在传承中发展,成为摆在当地政府面前的重要课题。
部分红色文化遗存存在保护利用不够充分、教育功能发挥不足、品牌影响力有待提升等问题。
针对这些现实问题,《条例》提出了系统性解决方案。
在深化教育功能方面,条例明确鼓励依托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爱国主义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同时,加强红色文化遗存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深入挖掘其历史价值和时代内涵,让革命文物真正"活起来"。
在品牌建设层面,《条例》结合遵义实际情况,对遵义会议、四渡赤水等标志性红色文化品牌建设作出创新性规定。
条例要求市政府统筹规划红色文化建设,依托遵义会议、四渡赤水、苟坝会议、娄山关战斗、突破乌江、三线建设、浙大西迁等历史资源,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文化旅游品牌,全面提升遵义革命老区的文化传播力和知名度。
文旅融合发展是《条例》的另一大亮点。
条例要求各级政府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创新推广红色旅游产品和旅游路线,实质性推进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
同时,鼓励博物馆、纪念馆、档案馆等文化机构结合公众需求,灵活设置开放时间,打造多元化传播平台,让红色文化走进千家万户。
《条例》的实施将产生深远影响。
一方面,通过法治化手段保护红色文化遗存,为革命文物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另一方面,通过创新利用方式,让红色文化在新时代焕发新的生机活力,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从全国层面看,遵义的做法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当前,各地都在探索红色文化传承发展的有效路径,遵义通过立法形式规范和促进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为其他革命老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预计未来将有更多地区出台类似法规,推动全国红色文化保护利用工作迈上新台阶。
红色文化遗存的价值,不止于保存历史,更在于启迪现实、照亮未来。
以法规为纲、以教育为魂、以融合为径,遵义推动红色资源向公共文化产品和发展动能转化,既是对历史的尊重与守护,也是对当代需求的回应与担当。
制度落地见效,关键在执行与创新并重,让每一处遗存都能“讲得清、传得开、用得好”,使红色精神在新时代持续焕发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