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古人家教的精髓,都在《墨子·鲁问》的这短短十二个字里。墨子把“慈”与“严”合二为一,写在了这根竹板上。如果你家有个儿子很强硬,又不争气,那他的父亲自然会用竹板教训他。打的不是身体,是规矩,也是父母心里的疼。古人之所以用这种方法教育孩子,既不是因为溺爱,也不是因为残暴。孩子犯小错,就轻罚;犯大错,就绳之以法。这种刚柔并济的方式,才能把孩子培养成品行端正、有本事的人。后世的人要想复制这份温度和骨气,只需要记住四个字:爱而有度,严而有格。竹板落在孩子身上,震的是孩子的心,也是父母的疼。贤明的父亲教育孩子时,既慈爱又不放纵,既严厉又不残酷。用母爱温暖孩子的心,用竹板端正孩子的行为。 再说回这个字的读音和构造。“笞”读chī,和“吃”的音一样。在《广韵》里说是“丑之切”,在《韵会》和《正韵》里说是“抽之切”,都包含了“痴”的意思。字形上是小篆里的上半部是“⺮”,下半部是“台”。这是一个形声字,“⺮”代表竹子,“台”代表治理。其实这四个字的意思早就藏在笔画里了。还有一种异体字写作“抬”,提醒后人:抬手抽板不是为了伤人,而是为了教人。古人选竹或者荆条作为刑具时,讲究柔韧但不刚猛。轻轻一敲就能让人感到疼痛、停下或者羞愧,但不会造成残疾。竹子本身比较含蓄,打在身上留痕短暂,疼过就清醒了。如果换成铁杖或者铜鞭打下去就皮开肉绽了。孩子虽然会害怕但可能不一定会知道羞愧。 从汉代到唐代,“笞”这个刑具在教育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汉代景帝下诏书说:“笞刑是用来教导人的。”并且制定了《箠令》:捶棒长五尺,底部一寸厚,顶部半寸薄;两端都要平滑;受笞刑的人要打臀部不能换人惩罚不伤身体的治国理念就在这五尺长的竹板上实现了。唐代《新唐书·刑法志》点破了要害:“笞刑就是为了让人感到羞耻。” 唐律还把笞刑细分为五等:从十个到五十个不等专门惩罚轻微的过错留痕就停止旨在让人教人改过自新竹板每落一次孩子心里就亮起一次警示灯 今天我们虽然不用竹板打孩子了但还是要回答这个问题:怎么立规矩?怎么心疼孩子?答案依旧藏在“爱而有度严而有格”八个字里面——小错不纵容大错不苛责表扬要当众批评要私下立规矩时温柔坚定执行时雷厉风行当慈与严重新长在一起时孩子感受到的就是既被深爱又被尊重的完整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