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通报三起无人机"黑飞"案例 警方加强空域安全管理

无人机已广泛应用于测绘、物流、农业等领域,但随之而来的违法"黑飞"问题日益严重,直接威胁空域安全秩序。郑州公安机关近期公布的三起典型案例,充分反映了当前无人机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第一起案例发生在2025年8月。违法人员刘某某在郑州市管制空域内操控无人机飞行,且飞行高度超过规定限制。这类行为直接冲击空域管制秩序,可能与民航飞行、直升机作业等合法活动产生冲突,造成严重安全隐患。郑州公安机关依法责令其停止飞行并予以行政处罚。 第二起案例反映了实名登记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2025年6月,违法人员郭某某从事无人机飞行测绘活动,但其无人机未进行实名登记。实名登记是无人机监管基础,有助于追溯责任主体、规范飞行行为。郑州公安机关对其责令停止飞行并予以行政处罚。 第三起案例性质更为严重。2022年4月,违法人员杨某某通过网络向他人出售无人机破解方案,远程控制破解无人机的禁飞区和限高限制。这属于非法侵入、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已触犯刑法。郑州公安机关对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从这三起案例可以看出,无人机违法行为呈现从一般性违规到犯罪的递进特征。一些违法人员对法律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更有甚者通过技术手段规避监管,形成非法产业链。这些行为不仅破坏空域秩序,还可能对民航安全和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威胁。 郑州公安机关向社会明确警示:天空并非法外之地。任何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将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未经实名登记操控无人机、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飞行、非法破解禁飞限制等行为均属违法。 当前,无人机管理制度框架已基本完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明确规定,民用无人机所有者应当进行实名登记;真高120米以上空域、机场周边、军事禁区、公共基础设施周边等区域应划设为管制空域;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管制空域内飞行。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更加强执法监管力度,依法打击各类无人机违法行为,同时加强与民航、空管等部门的协作,形成监管合力。社会各界应增强法治观念,无人机所有者和操控者要主动履行实名登记义务,严格遵守飞行规范,在合法、安全的框架内开展无人机应用。

低空不是"无人地带",更不是可以随意试探的"灰色空间"。从郑州公安公布的案例看,任何一次未经登记的起飞、未经批准的闯入、甚至对禁飞限高的技术破解,最终都可能演变为对公共安全的实质威胁。以法治为准绳、以安全为底线、以共治为路径,让每一次飞行都可追溯、可监管、可负责,才能在守住"天空安全"的前提下,推动低空应用更稳、更远、更好地惠及社会。